中新網(wǎng)5月11日電 共同社報道,大阪地方法院11日對著名音樂人小室哲哉通過轉(zhuǎn)讓800首作品的著作權(quán)詐騙5億日元一案做出判決,判處小室有期徒刑3年,緩期執(zhí)行5年。檢方求刑為有期徒刑5年。
檢方在法庭辯論中指出“小室利用其著名音樂人的地位實施了惡性犯罪”。但辯方認為小室承認了訴狀內(nèi)容并正在反省,且他已還清包括利息在內(nèi)的6.48億日元,因此要求法庭判處其緩刑。
根據(jù)判決,小室被告于2006年7月謊稱擁有約800首音樂作品的全部著作權(quán),和兵庫縣蘆屋市一名男性投資者簽訂了10億日元的轉(zhuǎn)讓合同,此后他以“版稅被前妻扣押,解除需要用錢”為由騙取了5億日元。
小資料:小室哲哉
小室哲哉1984年作為“TM Network”的成員出道。上世紀(jì)90年代由小室擔(dān)任制作人的Trf、安室奈美惠等“小室家族”的歌手和組合不斷有熱門歌曲問世。包括小室本人參與的Globe組合在內(nèi),小室家族從1995年起連續(xù)4年獲得日本年度唱片大獎。CD總銷量多達1.7億張。此后小室投身實業(yè),在香港創(chuàng)立合資公司試圖打入亞洲市場,但終因巨虧而失敗。去年11月他涉嫌以轉(zhuǎn)讓著作權(quán)為名詐騙5億日元(約合人民幣3450萬元)被大阪地方檢察廳特搜部逮捕,后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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