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三月十三日下午,周杰、宋佳出席北京NEC手機代言發布會 。胡軍、陳好、舒淇、夏雨、李小璐、周杰等八位明星齊齊亮相北京君悅酒店,正式宣布他們將成為手機品牌NEC新年度代言人。 中新社發 韓藝冰 攝
中新網6月4日電 (王祎)前天凌晨,發生在北京朝陽區高碑店的奔馳撞翻出租車肇事已被警方確認演員周杰是事故車車主。面對這一事件的幾種不用版本和說法,這個事件越發有讓眼暈的感覺:無車牌是因車牌美容時摘下?出事后主動打電話報警?現場報警肇事逃逸不成立?車禍后消失10多小時?現身時酒精檢測為“零”?
這些都讓周杰成為了網友熱議的話題,更有網友在網上發起投票為周杰起名“周逃逃”,得到網民的一致認可。
網友評論周杰車禍
●叫周撞車好呢?還是叫周逃逃好?
叫周逃逃挺好
●范跑跑 李染染 周逃逃 挺好的
●人證難道不是證據嗎?如果這樣處理,以后酒后駕車出事后都打電話報警后就離開現場,過八小時后再去接收酒精檢測,是不是都能避免酒后駕車的懲罰。交警的說法欠妥...
●作為現場目擊者, 我以做人的起碼良知擔保,周杰絕對是酒后駕車!他之所以逃離現場, 就是為了逃避醉駕的處罰。難道我們的法律應該給他鉆空子的機會嗎?如果肇事者只是一個普通人,交管局會如此輕描淡寫嗎?衷心希望我們的執法者給我們以正義和公正!!!
●怎么一點都不負責任呢?不是個好男人!!
●明星太了不起啦,,,大家都不要支持他了,,,,都不要看他的電視了,,,太囂張啦,,,,不把老百姓放在眼里,,,,沒有一點法制了
●自以為是個演員就了不起,到處惹禍,橫行霸道,與地痞流氓有什么差別!?撞了人逃逸就可以不了了之?法律何在?
●不管是什么原因,為什么要逃逸???是3條人命死活重要!!!,還是自己“身體不適“重要???”明星“更不能搞”特權。一定要嚴力處罰!!!
●我是醫生,有很多的酒后肇事司機都是快速離開現場到醫院找熟人進行掛大劑量的鹽水多次排尿來排除體內酒精的濃度,一般幾個小時以后在血液中的酒精濃度就可以降到正常值
●開車時身體是好好的,出了事身體就不適了?為什么要離開現場?為什么置他人的死活于不顧?是不是酒后駕車?凌晨出事,下午4時到交通隊,中間是不是解酒?明星就可以駕無牌照車,我看就是垃圾一個,一個垃圾!
●自己去醫院,那怎么不送出租車的傷者去醫院?這是明顯的酒駕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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