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 中新社發 洪少葵 攝
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激辯,昨日上午,劉曉慶因照片被用于醫療整形廣告而提起索賠百萬元的訴訟,最終以被告方賠償5萬元達成和解。
劉曉慶起訴稱,被告之一的長春市藍夢集團實業有限公司及其醫療美容有限公司、醫療美容有限公司醫療美容門診部(統簡稱為藍夢公司),未經她允許,以營利為目的,于去年4月7日在第二被告長春晚報有限公司(簡稱長春晚報)刊登美容整形廣告中,擅自使用自己的照片,嚴重降低了其作為著名演員的社會評價,侵犯其名譽權、肖像權,索賠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賠償100萬元。
“劉曉慶根本就沒有整容!”昨天庭審時,劉曉慶的代理律師強調,一個演員是否整容,直接影響了演員的合約。
被告藍夢公司答辯時稱,劉曉慶是該公司所使用的法國一產品的形象代言人,出于對劉曉慶的“愛戴和仰慕”,才發布這個廣告,沒有貶損原告的言詞。被告長春晚報也表示,已經盡到法定的審查義務。
由于雙方均有和解意愿,法庭宣布休庭10分鐘進行調解。
劉曉慶的律師表示,鑒于藍夢公司負責人以及一些善意的員工對劉曉慶的仰慕之情,劉曉慶決定在法庭主持下和解,并愿意放棄經濟訴訟請求95%的經濟利益,從100萬元降低為5萬元的賠償,并要求被告在長春晚報上賠禮道歉,挽回劉曉慶的影響。
被告方當庭接受該和解方案,表示會在長春晚報就此情況作出說明。(記者張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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