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欲組建樂隊,苦于無錢購買樂器,竟使出詐騙手段騙得價值10萬元的樂器。最后警方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追回了全部樂器。
今年4月6日14時許,事主黃某文(男,27歲,中山市坦洲鎮人)接到一名男子(后經查為吳某寶)的電話,吳某寶表示想邀請事主的樂隊于4月 11日到珠海某酒店演出,并要求事主自備最好的樂器,還叫事主一定要帶電子鼓。4月11日,黃某文等人應約將價值2萬多元的樂器搬上對方派來的一輛貨車,并坐上對方派來的另一輛小車向珠海出發,到達珠海后,卻發現貨車已不知去向。
4月22日,偵查員發現有人在一樂器網站發帖稱中山大學珠海校區一樂隊被騙樂器,手法與其樂隊被騙樂器相近。經過偵查,發現在珠海暫住的吳某寶 (25歲,廣東海豐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珠海警方將吳某寶及另一嫌疑人招某偉(男,22歲,廣東湛江市人)抓獲,該兩人被抓獲后對詐騙黃某文樂隊及中大珠海校區樂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警方通過嫌疑人的供述在中山一出租屋繳回價值10萬余元的全部贓物。
據嫌疑人供述,其曾參加娛樂場所的娛樂節目,與被騙受害人同臺演出過,受害人的聯系方式就是在演出時交換名片所得來。詐騙樂器的目的是用來自己組織一支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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