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前春晚主持人、中華衛視董事局主席黃阿原就宿陲嬰(此前曾化名“王芳”)指責其“詐騙1500萬元”一事,在北京中華衛視總部召開了媒體說明會為自己“正名”。與此同時,有人聚集在中華衛視的前臺,手舉寫有“黃阿原,還我1500萬!”等標語的牌子示威。
黃阿原首先說:“報道中不是說中華衛視是個空殼嗎?我拿事實說話。中華衛視在香港注冊,衛星牌照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廣播事務管理局于2009年10月29日頒發!彪S即,黃阿原向記者展示了一系列文件,包括中華衛視香港營業執照、香港特區政府衛星牌照證書、中華衛視北京公司營業執照、與宿陲嬰簽訂的轉讓股份合同等。
為何對方稱中華衛視在國家廣電總局未取得相關牌照?黃阿原回應:“我們是香港的一家電視臺,不可能在廣電總局申請牌照!倍鴮τ凇胺欠ń洜I”的指責,黃阿原說:“我們每一道手續都有,中華衛視在內地活動,之前早就向廣電總局報備過,這也能叫‘非法經營’?”不過,黃阿原也承認中華衛視尚未在內地“落地”(即在內地無法收看):“這一開始我就告訴過她(宿陲嬰)。”
黃阿原隨后透露宿陲嬰入股中華衛視的合作過程:“去年6月26日認識她(宿陲嬰),她自稱是澳大利亞華僑,有幾億資金要轉型投資傳媒……我是以最優惠的股價———2元/股賣給她的,價值3000萬元共15%的股權。第二天我們就簽訂了合同!
黃阿原表示此事完全是購股合同糾紛,不存在所謂“行騙”:“合同規定她先支付1500萬元定金,30日后再支付尾款1500萬元,并一同前往香港辦理轉股手續。不過首款1500萬元到賬后她就‘消失’了,直到2個多月后突然出現。她不但拒絕支付尾款、要求返還首款,還要中華衛視賠償其500萬元……是她違約在先,我們多次通過雙方律師談判,但她一直說我是名人,賠幾百萬元應該是小錢,不賠的話要搞得我身敗名裂!
黃阿原最后表示:“我將采取法律手段對宿陲嬰提起訴訟,索賠1億元。如果贏了,全部捐給貧困災區!”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