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趙本山首次投拍電影《大笑江湖》在北京舉辦了盛大的開機發布會,出品人趙本山、導演朱延平、編劇寧財神、武指程小東、主演小沈陽、林熙蕾、曾志偉、陳志朋、程野、小小彬等齊齊亮相。中新社發 李學仕 攝
小沈陽將制作和銷售其演出光盤的三家單位告到法院,認為三家單位侵犯其表演者權等權利,索賠20萬元。昨天上午,沈陽中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參加旁聽者人滿為患。庭審過程中透露,這是小沈陽全國維權行動的首戰。
小沈陽
將仨單位推到被告席
被告分別為,發行方遼寧廣播電視音像出版社、總經銷沈陽莎夢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銷售沈陽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仨被告涉嫌制作銷售《轉王小沈陽PK孫小寶》光盤,其中收錄了原告方小沈陽表演的8個節目,其中包括小沈陽單獨演出和與他人合作表演的內容。昨天上午,原告小沈陽委托北京康泰順和律師事務所,以侵犯表演者權為由將仨被告上法庭。
原告方認為,三家單位未經其授權,擅自出版、發行、經銷該光盤,嚴重侵犯了其表演者權。小沈陽要求沈陽莎夢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和遼寧廣播電視音像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發行、經銷侵權光盤,沈陽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侵權光盤,三家單位向其支付賠償金及維權的合理開支20萬元,三家單位承擔本案訴訟費。
四大焦點成法庭爭議
庭審開始后,原告方與被告方首先陳述各自觀點,法庭認定雙方存在四個爭議問題:原告小沈陽是否具有表演者權、仨被告是否侵犯小沈陽的表演者權、其中三部作品是否已過訴訟時效、仨被告如何承擔侵權責任。這四個爭議問題也成為了多輪雙方辯論和質證的焦點。
在庭審過程中,第一被告方沈陽莎夢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認為,所錄制的光盤內容,基本都是小沈陽成名前演出的錄像資料,也有專門要求錄制的節目內容,為此還專門付給過包括小沈陽在內演員演出費用,但當時都沒有簽訂書面合同。還有一些情況是,一些演員出名前無償提供演出資料,而成名后這些資料有可能還在被使用中,這些演員會認為是侵犯了自身的權利。公司霍總經理說:“很多都是小沈陽未出名時拍攝的音像,當時觀念比較落后,給錢后沒有簽訂書面的東西,也根本沒有考慮到將來的事情。”“現在小沈陽賺錢了,抬槍就打(我)……”
原告方通過出具的證據證明,被告方制作銷售了小沈陽的音像制品,并且銷售的地域比較廣,并根據采集到的證據作為索賠的依據。
經過多番質證和辯論,原告與被告方依舊圍繞表演者權等四大焦點展開辯論。原告方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共同侵權,并承擔連帶責任,被告方則請求法院依法公正判決。當事雙方都表示愿意調解解決。
下月北京
將再次開審維權案
原告方小沈陽并沒有出席昨天的庭審現場,其他娛樂圈內的人士也沒有到場旁聽。小沈陽代理律師及本山集團都表示,拒絕對這一事件發表任何評論。庭審期間,三被告方透露,他們已經接到了北京海淀區法院的傳票,開庭審理初步定于下個月中下旬,案由相同。莎夢公司的霍總經理說,據他了解到的情況是,原告方在國內的很多城市都購買了這種光盤,“有可能在多個城市起訴”,沈陽只是首次開庭,北京將在沈陽開庭后二度開庭。
據悉,當事方庭后調解未達成妥協。據有關人士透露,很可能出現多起訴訟同時調解的局面。(記者 梅天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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