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閉幕的第14屆上海電視節上,電視劇《金婚》一舉奪得最佳電視劇銀獎、最佳男女主演和最佳導演四項大獎,成為最大贏家。但在熱播和拿獎的同時,卻陷入了官司之中:職業影視編輯李女士認為自己作為該劇編劇之一,署名權和著作權受到侵犯,將出品方北京電視藝術中心和北京世紀星潤影視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索賠121萬余元。(沈陽晚報)
盡管《金婚》策劃人兼導演鄭曉龍一臉不屑地說:“這人編劇水平完全不行,倒是挺能獅子大開口的”,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李女士已經按約定完成了創作,用了人家初稿中的情節、人物、細節、對話等,一個退稿就能把人家的勞動“清空”?不客氣地說,有點蜜月還沒過完就把人家甩掉,玩起“閃婚”來了的味道。雖然“一個好編劇不是通過打官司成名的(鄭曉龍語)”,但每一個勞動者的權利都是受保護的。
《金婚》的著作權糾葛最終如何收場,我們不得而知,但作為為數眾多的編劇維權案例之一,在美國好萊塢編劇通過罷工這一極端方式維權成功和中國自己的編劇維權意識萌發的大背景下,有著一些警示意義,值得我們認真反思。
查這些年來編劇維權的事例,我們可以列出長長的一串名單:《荊軻傳奇》、《墨攻》、《長恨歌》、《暗算》、《居家男人》、《激情燃燒的歲月》、《蓋世太保槍口下的中國女人》……,盡管情況各異,但有一點卻是明白無誤的,作為影視劇產業鏈最上游的一環,中國編劇卻成了“高風險職業”,不僅報酬微薄,讓石康這樣的當紅編劇都要開訴苦大會,而且這樣微薄的酬金還會出現不同情況的拖欠甚至抵賴,難怪有文章直白地說出“編劇官司纏身無心創作,影劇本質量不高行情慘淡”,將劇本質量低下的原因歸咎到官司頭上,雖然有點“拉不出屎來怨茅房”的意味,但不能不說是一個重要因素。
同好萊塢編劇偏重于“分蛋糕”的維權訴求不同,中國編劇維權主要集中在署名權和酬金兩個方面,都屬于著作權人最基本的權利范疇。如果連“溫飽”問題都解決不了,遑論讓編劇們創作出高質量的文藝作品?雖然說“苦難出詩人”,但“峻急難成好文章(魯迅先生語)”,要出精品、經典,需要給編劇們一個優雅的創作環境,當然我所說的優雅不僅僅指生活方面。
當然,維護好編劇們的合法權益并非一日之功,還需要緩緩推進,既需要法律政策層面上的規范,也需要編劇們集合個體的力量形成合力,取得話語權,更需要相關部門和人員如制片人、導演的大力協作。雖然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注定是光明的。
□張詩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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