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原中央電視臺文藝節目中心副主任兼文藝部主任趙安受賄案進行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趙安(男,44歲)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圖為2002年出席北京“兩會”期間的趙安(右)。 中新社資料圖 鄒輝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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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原中央電視臺文藝節目中心副主任兼文藝部主任趙安受賄案進行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趙安(男,44歲)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圖為2002年出席北京“兩會”期間的趙安(右)。 中新社資料圖 鄒輝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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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來,因網上一篇博客透露著名導演趙安已經出獄,這位曾任央視文藝部主任的名人又一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昨天記者經多方采訪證實,兩個多月前,趙安確實已經出獄,從位于河北的燕城監獄回京。
獄中電視臺當“編導”
據了解,趙安于2003年12月12日以受賄罪、誹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其判決書上的刑期自2002年10月11日被抓之日起,到今天恰好整整6年。2004年2月18日,趙安被送往北京市天河監獄,開始他正式的服刑生活。
趙安在他所服刑的天河監獄內 “天河之聲”電視臺干起了“老本行”,“天河之聲”一周一期,播發獄內新聞及社會上與服刑人員生活相關的資訊。電視臺“工作人員”都是服刑人員,包括兩位女主播,大約 10人左右。趙安則在“業務”方面,擔當起了類似“臺長”的職責。
由于趙安的努力,大大提升了這個小小獄中電視臺的節目質量,服刑人員稱“天河之聲”為獄中的“新聞聯播”。
記者曾經問一名與趙安一起做事的服刑人員:“你覺得趙安怎么樣?”這位服刑人員說:“他很有激情,在技術上也屬一流。”
2004年9月15日,趙安所服刑的天河監獄組織了一臺大型演唱會。這場以“慰問監獄干警,幫教服刑人員”為主題的大型文藝晚會,由于獄方的全力以赴獲得巨大成功。趙安是這場演出的藝術總導演。記者當時曾親眼見到他在后臺忙著指揮,滿頭大汗,嗓子發啞。
在天河監獄曾獲兩次獎勵
據了解,由于趙安在獄中服刑表現良好,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根據對服刑人員“以分計獎,以獎減刑”的政策,使得趙安在服刑僅一年半的時間,便獲得一次“記功”、一次“監獄表揚”,共計兩次獎勵。“記功”的獎勵,獄方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為其提請減刑,法院裁定為減刑8個月。而“監獄表揚”尚未來得及兌現減刑,趙安便被調往了位于河北燕郊的司法部的直屬監獄——燕城監獄。
三年前被調往燕城監獄又獲減刑
2005年8月12日,趙安離開他服刑了一年半的天河監獄,被調到燕城監獄繼續服刑。在燕城監獄,趙安仍然從事“寫寫畫畫”,組織一些文娛活動,還從事拔草之類的體力勞動。2008年春節,還曾獲準放假三天回家過年。在此服刑期間,他也曾獲得獎勵得以減刑一次。(劉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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