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日電 《聯(lián)合晚報》消息,針對癡戀自己13年的蘭州女子楊麗娟不顧家人死活追星一事,劉德華昨日首度作出回應(yīng)。華仔說:“其實,我很不開心,如果一個女孩子因為喜歡我,而做那么多傷害爸爸的事情,我覺得有一種遺憾。”
他呼吁歌迷楊麗娟停止這種無理行為,其他歌迷也千萬不要學(xué)習(xí)。
楊麗娟哪些行為‘無理’?
●1994年,即楊麗娟16歲開始,就迷上劉德華,只因夢見一張寫有“你與我真情相遇”的華仔照片,自此覺得與劉德華有緣,視他如親人看待,還聲稱連續(xù)3年都做與華仔有關(guān)的夢。
●荒廢學(xué)業(yè),斷絕與同學(xué)和朋友的關(guān)系。
●終日茶飯不思,把自己關(guān)在房里,欣賞華仔的演唱會錄像帶。
●天天含情脈脈望著貼滿房間墻壁的華仔海報,或是不停寫信表白及蒐集華仔的資料。
●13年來,不斷購買偶像物品,搜集他的音樂專輯、海報、電影等。
●多次與父母一起赴北京和香港聽劉德華的演唱會,希望能單獨與偶像見面和得到簽名,但始終未能如愿。
●為滿足女兒的追星夢,楊父母不惜于2005年變賣房產(chǎn),得到3萬多元后,又再到香港希望可見到偶像一面,結(jié)果不成功,這筆錢一年間化為烏有。
●楊父企圖賣腎,為女兒籌錢到香港。
●2006年,楊麗娟越洋參加劉德華歌迷會“華仔天地”,但仍不能見到偶像,令她心有不甘。
●今年,楊父以退休保障卡作抵押,向高利貸借了超過2000元,并且于本月19日一家三口到香港追星。
●楊父認(rèn)為華仔多年來對其女兒“冷漠無情”,在香港跳海自殺,以死作出控訴,還留下長達(dá)12頁的遺書辱罵華仔。
●楊父逝世后,妻子和女兒決定不領(lǐng)回遺體或骨灰,楊麗娟說,除非劉德華肯去拜祭他的父親。母女倆計劃繼續(xù)到香港與劉德華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