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要求版權保護 阻止不雅照被制成光盤出售
2008年02月26日 15:04 來源:齊魯晚報 發表評論
二月二十一日,涉及藝人不雅照片的陳冠希在事件后首次在香港會見新聞界,交代事件。 中新社發 武仲林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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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不雅照片風暴近日再有突破性發展,陳冠希繼求警協助后,上周五向海關舉報,懷疑有人侵犯其床照版權,要求海關展開刑事調查。陳冠希又通過代表律師稱,警方已確認陳的證人身份,在完成與警方的合作后陳冠希將離港。但警方消息表示,一日未完成調查,仍未可完全排除陳冠希涉刑事的可能性,估計未來兩三日會完成對陳冠希的調查。
經過連日來初步錄影口供及鑒證結果顯示,涉案多達一千多張的艷照主要源自視頻短片,最驚人的是部分短片內容涉及男女交歡場面。據香港媒體報道,警方又發現了一批艷照,有三位女星被牽涉其中。
陳冠希通過其代表律師胡關李羅律師行發出聲明,表明于1月29日已指示律師向警方投訴及提供協助,并早已通知警方其私人照片的真實性,離港期間亦一直與警方保持聯絡。聲明又指陳離港是“基于人身安全理由”及為配合警方調查,但具體協助包括向警方交出電腦,則只能待陳返港后才能處理。
海關發言人證實已接獲舉報,并會采取適當行動跟進調查。
本身是法律界立法會議員的涂謹申指出,陳冠希的律師應先澄清陳究竟擁有“哪幾張”照片的版權。他估計,陳的舉動是要保護涉事的女星,遏止照片再流通,并希望通過海關,要求其他地區的執法機構阻止有人將照片制成光盤出售。
警方消息指,初步統計陳的電腦儲存了1500張不雅照片,會繼續邀請陳錄口供補充資料,電腦鑒證工作亦會于短期內完成,屆時就可澄清陳冠希曾否發放有關照片。
消息又指,陳被盜取數據的電腦,并非是粉紅色Mac(蘋果)電腦,而是一部銀色的電腦,據知其粉紅色電腦早已贈送他人。
【編輯: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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