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娟父親在女兒見到劉德華后跳海身亡,自殺前留下了一封長達12頁的遺書,內容一字一淚,大部分是對劉德華的謾罵批評……
楊勤冀留下的遺書,上款是給劉德華,內容除了將劉德華批評得體無完膚外,亦透露了女兒迷上劉德華的原因:“……楊麗娟從九四年十六歲的花季開始,連續三年做了關于你的夢,并在以后十多年中,你的影子幾乎都出現在每個夢中……”遺書中亦指出,楊勤冀一家為支持女兒追星,“為此家庭也已傾家蕩產,孩子母親都得了貧血心臟病”,但是他們亦無怨無悔,“我們是為孩子付出的,心甘情愿”。
不過,最令楊勤冀怨恨的,是劉德華非但對他們的一片苦心不領情,還批評女兒不忠不孝:“……捐腎算什么?這些根本與孩子無關,是大人自愿所為……”楊勤冀更炮轟劉德華不肯接見女兒,“我們孩子楊麗娟為能見華仔一面,做出驚天動地的犧牲,已付出13年的青春代價,走過13年血淚之路,幾乎都搭上了,父母為孩子實現見你這個小小心愿,已傾其所有,債臺高筑……難道你不心痛和內疚嗎?” 他還指劉德華已背上千古罪名:“……你在世人面前罪責難逃,你會遭世人永遠唾罵,遭應有報應,你是毛毛蟲,禽獸不如,臉比城墻還厚,心比毒蛇還毒……”
對于這次自殺,楊勤冀亦歸咎于劉德華:“……是你劉德華把我逼死的,逼這個家出事,造成悲劇的,你不講起碼的人情世故,沒有良心……”
楊表示,曾在香港劉德華加多利山住所外見不到他,當時已想過跳樓,但為了女兒亦能忍受活下來,可惜今次向親友借錢再次來港助女兒追星不果:“……我再不忍心看孩子痛苦,決定以死抗議,我死了,你劉德華還要見我孩子,不然死不瞑目……”
楊勤冀最后提到,他們這次來港,曾向劉德華的歌迷會苦苦哀求,結果女兒日前獲安排參加歌迷聚會,并一償心愿見到偶像,但劉德華對女兒“和許多人一樣”,沒有與她單獨會面及給予簽名,“這不公平”,故楊勤冀的遺愿,是“劉德華,你應該見楊麗娟,為她簽個名,救救她,除了你,她已隔絕了這個世界,只有你,才是她心靈的呼喚,現在到了十分危機的時刻,甚么都沒了,只有三條命。”東東
專家意見 子女迷偶像父母莫盲從
青少年迷上偶像及追逐明星,反映出他們需要建立自我形象,希望偶像身體散發的某些特質,在自己身上亦同樣擁有;為人父母者發現子女迷偶像追逐明星,不應盲目支持或者反對,應該細心去分析該明星有哪些個人獨特氣質,從而將有關特質轉化在子女身上,幫助他們成長和建立自信。
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注冊心理學家梁莊麗雅博士表示,青少年在成長階段迷偶像及追逐明星行為屬于正常現象,主要反映出他們追求建立自我形象,發現偶像身上有某種特質,例如有魅力、受人歡迎等特質,青少年很多時候都會被特質吸引,欲將偶像的特質轉化成為自己的特質。追星及迷偶像并非一定隨年齡成長有所改變,視乎他們的心智發展而定。
培養特質建立人生目標
他稱,為人父母面對子女的迷偶像瘋狂行為,應該持開放的態度,留意及了解該偶像到底有何吸引人之處,從而培養子女發揮該些特質,幫助子女建立人生目標。不過,父母為求達成子女心愿,不惜賣房、出賣身體器官籌集路費,以為有金錢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梁莊麗雅博士指他們脫離現實,因為他們沒有想及他人的感受,要知任何事都不能單方面一廂情愿去做,必須顧及他人,在無法達成愿望后鉆牛角尖,結果做出了自毀的行為。
他又認為,父母不能去引導子女,不知道如何去幫助他們解決問題,為人父母者要先去了解現實環境,若果發覺與時代脫節,應去找其他人傾訴,尋求一個解決問題的更好方法。
楊勤冀遺書部分內容
劉德華,你以為你是誰,有什么了不起,你很自私,很虛偽,你不敢承認現實和事實,非常可悲。
你對她冷漠無情,冤枉她,視而不見,你沒人性、沒良心、沒血性,沒起碼的道德良知。
這次我又借高利錢來香港,多年來我們為給孩子圓夢、省吃儉用,孩子母親都得了貧血心臟病,我們很明智,很清醒,從不崇拜偶像。
你姓劉的還知道世上有“羞愧”二字嗎?你把事做絕要遭天打雷劈的。
你會遭世人永遠唾罵……你是毛毛蟲,禽獸不如……臉比城墻還厚,心比毒蛇還毒。
你披著人皮不干人事……你罪惡不孝,不得民心,違背天意,也混不上幾年了。
賣房、捐腎算什么,況且醫院不收,這些根本與孩子無關,是大人自愿所為。
讓政府做主,為我們討個公道,處理好。我死后,還要幫孩子,讓華仔盡快見我們孩子,并為她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