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8日電 中國法院網消息,日前,“蒙牛酸酸乳音樂風云榜頒獎典禮”舉辦方北京光線傳媒有限公司遭到兩歌迷的起訴,兩原告要求被告公布包括海鳴威、馬天宇等二十位候選歌手的最終得票數量。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已于5月25日正式受理此兩案。
報道稱,原告訴稱,2007年2月,被告北京光線傳媒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網站e視網上發布廣告,宣布其將于4月中旬在北京舉行“第七屆蒙牛酸酸乳音樂風云榜頒獎盛典”。根據被告公布的《頒獎盛典獎項評選規則》,其中“最受歡迎男女歌手(港臺、內地)”獎項完全由歌迷投票的方式產生,歌迷投票的方式為通過QQ發送信息或發送手機短信。4月1日,被告公布了最受歡迎男女候選歌手票選五強名單:“內地最受歡迎男歌手為海鳴威、馬天宇、王嘯坤、薛之謙、愈思遠;內地最受歡迎女歌手為高婭媛、劉力揚、厲娜、李宇春、尚雯婕;港臺最受歡迎男歌手為飛海輪、林俊杰、潘瑋柏、謝霆鋒、周杰倫;港臺最受歡迎女歌手為蔡依林、SHE、孫燕姿、王心凌、張韶涵”,同時,被告還對包括原告在內的廣大歌迷承諾,“最終票數揭曉敬請期待4月8日頒獎典禮,票數為QQ+短信投票匯總統計,”即被告承諾其在頒獎典禮上公布候選歌手的最終得票數量。4月8日,被告舉行了“第七屆蒙牛酸酸乳音樂風云榜頒獎盛典”,并頒發以下獎項:“內地最受歡迎男歌手獎為愈思遠,內地最受歡迎女歌手獎為李宇春,港臺最受歡迎男歌手獎為周杰倫,港臺最受歡迎女歌手獎為SHE,”但是被告并未按照其承諾公布候選歌手的最終得票數量。
原告認為,被告就活動發布廣告,應為要約邀請,原告按照被告宣傳的方式進行投票并支付相應費用的行為為要約,而被告接受投票并收取相應費用的行為應為承諾,因此,合同成立,在原被告之間形成合同法律關系。因被告曾對包括原告在內的廣大歌迷作出承諾,其應在4月8日的頒獎典禮上公布候選歌手的最終得票數量,但被告并未履行其承諾,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故訴至法院,請求判決被告履行告知義務,公布候選歌手的最終得票數量。
目前,上述兩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