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楠演唱的《不見不散》等代表歌曲,被某唱片公司擅自收錄進光盤合輯,孫楠將其告上法庭,前天該案在北京開庭審理。這已經不是孫楠第一次為自己的版權而戰了。記者了解到,在如今盜版、不合法數字音樂猖獗的內地唱片環境中,像孫楠這般不嫌“麻煩”頻頻維權的內地藝人少之又少,大部分唱片公司對盜版只能無奈嘆氣。而多數因此損失慘重的天王天后們也覺得如此維權,實在是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維權先鋒”維權不為錢
2006年,孫楠在某品牌手機里發現自己的歌曲《Ibelieve》在未經版權轉讓的情況下被設置成了內置的手機鈴聲,孫楠便一紙訴狀將該品牌告上了法庭,并贏得了官司。之后,又有兩起影碟公司侵權案都以原告孫楠獲勝而結案,此后,孫楠被冠上了“維權專業戶”的名號。
不過看似圓滿的審判結果,其實為孫楠帶來的真正的經濟利益卻微乎其微。上述幾起案子最高賠償額都未超過10萬元,與幾百萬的索賠數額差別巨大。對于如此吃力不討好的事,孫楠曾表示:“我希望能起一個示范作用,判多判少已經無所謂了,只希望對以后這類事有一個警戒作用。比起金錢的得失,我更看重維權的勝利。”
打和不打損失都慘重
相比孫楠積極維權的舉動,很多唱片公司和其他天王天后們的行為則顯得有些“疲軟”,不過唱片公司稱這也是無奈之舉,更何況要靠官司來挽回版權上的所有損失是不可能的事情。
除了盜版猖獗、賠償甚少之外,通常打一起維權官司起碼要半年時間,這半年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財力都是無法估量的。所以,掐指算算得失之后,很多人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旗下簽有韓紅、零點樂隊等內地大牌歌手的北京京藝唱片公司企劃高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除了盜版,現在網絡上不正規的數字音樂才更令我們頭大。目前中國大陸的唱片市場、數字音樂很混亂,要合理管理還需要很長時間。所以我們也很無奈。”
專家稱最難在于舉證
唱片維權案打到最后都只是為了那口“正當權益”的氣,要靠官司賠償來挽回版權上的損失是絕對不可能的。
通常,唱片維權案的審判結果與原告方的索賠數額相去甚遠。對此專家解釋,中國內地不像國外已經有了一個很健全的唱片機制,他們版權維護的相關法律都相當健全。在國內,舉證盜版或者侵權碟片的數量是相當困難的,首先你不可能把所有店里的違法碟片全部清點清楚,你的真正損失也很難估計,所以判決的賠償肯定不能和真正損失金額相等。所以打維權官司通常只是起到一個警示作用,要真正連本帶利挽回損失不太可能。
不過,國內的相關法律也在逐步完善,網絡音樂的收費體制也在漸漸進入網絡。此外,各大唱片公司也在成立自己的版權公司與版權部門,無論是藝人還是民眾的維權意識也都在慢慢增強,這給中國內地未來的唱片版權帶來了一定的良好影響。□晚報記者 韓壘 實習生 張子駿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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