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透露,2008年卡拉OK版權使用費收費標準正式發布。該標準對全國各個地區確定了不同的收費標準,北京定為11元/天/包間,與收費最高的上海11.1元的標準相差不大。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此次發布的公告包括對全國大陸31個省市自治區的收費標準,其中最高的是上海11.1元/天/包間,北京位居第二,其次是浙江10.3元,廣東和天津為10元;收費在9元以下的有22個省市自治區,收費最低是貴州,為8元。該標準自今年1月1日起執行。針對某些較大的包房會有2個或2個以上的終端點歌系統,為使收費標準更加公平、合理,將采取按終端數目計費的方式。
據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版權局2006年1號公告卡拉OK場所收費標準為12元/天/包間,同時公告還提出“根據全國不同區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經營的不同規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標準在一定范圍內適當下調”。這一收費標準是根據該公告精神,經過對不同地區的各種類別的卡拉OK歌廳抽樣計次調查后,結合本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綜合制定的。各地卡拉OK經營者可以通過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設在各地的聯絡站,或協會委托的收費執行機構交費,或將費用直接匯入該協會公共賬戶。
據悉,對積極付費的卡拉OK經營者,根據經營規模、付費時間等具體情況,可以通過與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設在各地的收費執行機構商談申請優惠政策。對于拒不支付著作權使用費的卡拉OK經營業者,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將采取各種法律措施進行嚴厲打擊,追究其法律責任。對已經被送達律師函和被行政投訴、民事訴訟的卡拉OK經營者,將一律按照國家版權局2006年第1號公告公布的“12元/天/包間”的上限標準收取版權使用費。
該負責人認為,這項收費并不會增加消費者的負擔,卡拉OK經營者使用權利人的作品營利,本應支出著作權費,應計入成本,不應轉嫁給消費者。
針對此次公布的收費標準,麥樂迪、好樂迪、錢柜等本市幾家卡拉OK運營商均表示,目前尚未接到相關通知,暫時不會對價格進行調整,也不方便評價該標準的高低。截止到昨晚發稿時,本市各家門店K歌價格尚無變化。(記者王秋實)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