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3日,臧天朔在湖南邵陽參加演唱會。 中新社發 呂建設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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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3日,臧天朔在湖南邵陽參加演唱會。 中新社發 呂建設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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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臧天朔以“涉惡”的嫌疑被警方帶走的那一刻起,多少鄙夷的目光,多少紛飛的口水,一股腦地指向了這位曾經的搖滾明星。偶像一“黃昏”,恐怕連K歌房里那首《朋友》的點播率也要一落千丈了。
江湖人,江湖事。幾乎所有的批評家們一夜之間似乎都明白了這個江湖的“惡”,連那個惡名昭著的宋祖德都忍不住跳出來發表正義感言“給青少年樹立了負面榜樣……”難道現在真的還會有人把娛樂明星當作道德楷模?在這個娛樂工業化時代,藝人們唱歌跳舞演電影,經紀公司把他們包裝成各式名目的代言人,這一切都只是這個工業化流水線上的產品。誰可能有勇氣苛求這個群體來引領青少年的道德建設呢?
這番道理,從年初發生的“艷照門”事件中就該領悟了吧?不,應該從早年紅豆猥褻男童、近年謝東吸毒等明星丑聞中就該有所領悟吧?可惜,那時我們對于藝人被曝光的丑聞,往往是觀賞八卦的喧囂多于靜心反思的冷靜。直到今年年初的“艷照門”,一些明星赤裸裸地呈現在了為他們尖叫無數次的粉絲面前。對于“你曾是我全部”的粉絲們而言,那一刻是“多么痛的領悟”。
所以,那些關于藝人藝德的評述對公眾而言已經沒有新鮮感了。我感興趣的是,這么多年來我們為何一直把娛樂行業稱為“娛樂圈”而不是“娛樂界”。
幾年前,有學者告訴我們,如今社會是一個馬克斯·韋伯所說的“祛除神魅”的世俗化時代,除了政治領袖和知識分子,對社會一般人號召力最大的,正是一些以前屬于三教九流如今光芒萬丈的各路明星。明星對百姓發生影響,除了憑借自己的個人魅力,更重要的是他們要有自己的專業的“界”,在非常時刻散發出神圣的光彩。
內地娛樂圈不敢說,原以為香港娛樂圈可以稱之為“界”的。每逢社會遭遇重大危機,香港娛樂明星總是挺身而出,他們幾句美麗的空話就讓粉絲們鎮定下來,一聲募捐的號召就可以招來成百上千萬元的善款。
可是后來我們發現,這些并不是這個領域帶給公眾的主流產品,更多時候是吵吵嚷嚷的緋聞,紛紜不斷的流言,低劣惡俗的炒作,這些庸俗到極致的產品構成了這個行當主流的文化生態。和同樣存在于市民社會的工商界、知識界、傳媒界、律師界,哪怕是體育界相比,它都過于聲色犬馬,飛短流長,光怪陸離,所以,娛樂業留給公眾的印象只能是有“圈”無“界”,可悲且無奈。
臧天朔“涉惡”被曝光后,很多人都將“娛樂”和“江湖”捆綁。只是,這個江湖不再是古代文人士大夫厭倦了雞爭鵝斗后,尋找到的漱流泉枕白云放松高臥的地方,也不是金庸武俠劇里美化了的江湖,而是一個脫離了宗法網絡、行為處事沒有主流社會所應遵守的規則的場所。娛樂業有“圈”無“界”,混亂的文化生態更容易讓圈內人士沾染江湖習氣。人們印象深刻的一個典例就是竇唯燒車,明明自己站在有理有據的一方,干嗎非要用一把火把自己燒在主流社會秩序之外呢?江湖習氣使然。
深入下去看,娛樂圈里,關于“大哥”的稱呼見得太多了,除了負載兄弟之間的倫理內容外,“大哥”是不是還承載著實現圈內自治與自我管理的責任呢?至少在香港娛樂圈,如果發生了什么糾紛,由“大哥”自己首先出面解決的例子有很多。
臧天朔算不算娛樂圈里的大哥我不知道,但至少報道中說,臧被公認為圈里“面子最廣的人”。放在江湖規則里考量“面子廣”的能量,這一定和“義”字相關。江湖里最看重的就是義氣二字,急難時能夠拉兄弟一把,受人滴水之恩涌泉相報等等。在主流社會的價值觀里,這是美德;可放在脫離了宗法網絡的空間里,它又充滿了對國家體制的不屑。這太有些像古代社會里的游民了,那些脫離了主流社會秩序在江湖上掙扎的游民,為了義氣不怕兩肋插刀,當這種通俗的道德深入其內心,一切社會法則都如煙云過眼。
掙扎于江湖,最后大多填于溝壑。說這些娛樂明星完全淪落到游民無所顧忌的地步,有些夸張,他們的飯碗還受制于市場的認可,形象的重要性決不能拋棄。一年多前,臧天朔挑頭簽署了《演藝人社會責任自律宣言》,據說簽署時“認真閱讀了內容”。現在看來,這只是虛偽的表演。所以,我更愿意把他們歸結到精神游民的隊伍里去,在他們華麗外表包裹著的內心世界,其實已經失去了主流社會的角色定位,他們放棄了文明社會為自身涂上的亮色,一有機會就赤裸裸地張揚人性中丑惡的一面,“猥褻門”如此,“吸毒門”如此,“艷照門”如此,“涉惡門”如此……
所以,在這些丑惡的門還沒有打開的時候,娛樂明星除了需要粉絲的照顧,更需要精神保姆的照顧。對于他們自身品格的修煉而言,后者比掌聲和鮮花貴重得多。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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