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陳楚生。中新社發(fā) AEG 攝
昨日,“快男”冠軍陳楚生和天娛傳媒之間的解約仲裁案在長沙開庭,陳楚生并沒有露面,其律師表示解約有充足證據(jù),陳楚生一分錢也不應該賠。而天娛則提出解約案應由法院審理,不應由仲裁委員會受理。
2008年12月31日,陳楚生因“積累的矛盾”而罷演湖南衛(wèi)視的跨年演唱會,從而讓陳楚生與經(jīng)紀公司的解約糾紛浮出水面,今年1月15日,陳楚生召開新聞發(fā)布會,表示已經(jīng)向長沙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解約,當時有傳言稱陳楚生可能需要付千萬賠償費。
昨日下午3點,陳楚生仲裁解約案開庭,庭審一共持續(xù)三個半小時,沒有進入焦點問題。天娛并沒有提陳楚生的解約賠償問題,而是提出解約一案應該通過法院解決,而不是仲裁,天娛在開庭前曾向長沙中院提出了訴訟的請求,要求長沙中院向仲裁委發(fā)通知終止仲裁委員會的審理,長沙仲裁委表示接到了通知,但仲裁委和法院是不同職能部門,所以駁回了請求。而陳楚生的律師周俊武認為,陳楚生和天娛解約具有充足的理由,陳楚生一分錢也不用賠。
昨日下午6點半,長沙仲裁委宣布休庭,第二次開庭則需要等到3月23日之后。(記者劉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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