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昨天,已故著名搖滾樂手約翰·列儂的遺孀大野洋子,正式向百代唱片公司提起訴訟,稱該公司侵犯了自己已故丈夫歌曲的版權,并要求該公司賠償1000萬美元。
據稱,大野洋子正式向曼哈頓高級法院遞交了起訴書。她上告全球五大唱片公司之一的百代公司和百代旗下的“神殿唱片公司”。起訴書中聲稱該公司“違反了多個曾經簽訂的協議,他們的行為非常的不真誠,他們低估或者隱瞞了列儂許多唱片的發行”。
在這三頁的起訴書中,包括了一份傳喚書和通知書,但并沒有詳細注明具體的措施。大野洋子的律師約翰·里卡爾希表示希望百代公司賠償1000萬美元,但是他拒絕對此發表更多的評論。
與此同時,百代唱片公司的發言人珍妮·梅爾也對媒體發表了聲明,她說:“很多藝人都會時不時的要求支付更多的版權費,很多時候他們跟我們會發生不同的意見。因為音樂跟唱片的合同本來就是很復雜的,所以難免會產生分歧。”但同時,她也對于事情的解決充滿了信心,“我明白,99%的案件都會用一種很溫和的方式解決。”
據稱,事件的起因主要是在這個月初,百代公司宣布將推出甲殼蟲樂隊重新混音版的“新專輯”時,在一份聲明中特別提到僅存在世的成員保羅·麥卡特尼、林格·斯塔爾對出片計劃表示同意。同時,已故披頭士成員約翰·列儂的遺孀大野洋子、喬治·哈里森遺孀奧麗維婭也都對這項發片計劃表示贊同。據透露,可能是大野洋子認為此次百代公司并沒有支付應有的報酬,所以一怒之下,就將百代告上了法庭。
甲殼蟲和百代早有糾紛
其實,百代當被告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而且當年甲殼蟲樂隊也曾經上告過百代。早在上世紀80年代,在與百代唱片公司的較量中,甲殼蟲樂隊先后在英國、美國將百代公司告上法庭,聲稱他們非法侵占數百萬英鎊的版權費。
1984年,法官吉布森依法作出裁決,百代唱片應向甲殼蟲樂隊支付至少占其凈收益85%的版權費。1986年,他再次對“版權費之爭”進行宣判,這次的勝利者仍舊是甲殼蟲。
(來源:上海青年報 記者施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