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綱終于承認錯誤了。
這事情折騰了一年多,才換來這么一個表態,還真不容易。
想當初,消費者狀告郭德綱,他不以為然,還堅持聲稱自己的代言以及產品均沒有問題。今年3·15晚會,藏秘排油茶被揭露,郭德綱公開反駁,口口聲聲說以后“代言不誤”。這一切,讓人感覺郭德綱底氣十足,“名人”不做虧心事。
但這恰恰只能說明,讓名人就“范”(道德規范),是件多么難的事。時至今日,相關報道批評連篇累牘,國家關于藥品廣告審查的兩部新規也已于5月1日起實施。甚至,郭德綱所代言的產品,早在此前就已經銷聲匿跡。“市場都沒有了,還代言什么呢?”———這恐怕才是郭德綱不得不承認自己違規的根源。
亡羊補牢,猶為未晚。這對郭德綱是一個慘痛教訓,對那些名人來說,也是一個借鑒。名人代言廣告,其實就是以自身道德資源交換市場利益。名人的道德說服力,是名人廣告能否成功的關鍵。所以,名人假如以自己的道德名聲騙取公眾信任,最后還是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特別是在藥品廣告新規的約束下,名人代言醫藥廣告已非簡單的道德責任問題。
話說回來,郭德綱不過是名人廣告的替罪羊。郭德綱失去公眾信任度,首先是代言產品不慎,還有就是態度過于強硬,不懂得及時化解形象危機。或者說,他是一個比較不聰明的名人,不善于保護自己的“光輝形象”。
打開電視,依然是名人廣告滿天飛,而且都是“我看行”之類的誘導式、說服式廣告。
本來,名人“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現在卻是,名氣越大,欺騙性越大。可見,如果不從根本上對癥下藥,少了一個郭德綱,無非多出一個讓名人忽悠的機會。
與郭德綱事件相關,尚需檢討的方面還有不少。因為,虛假醫藥廣告泛濫,監管缺失的第一環節在于藥品(保健品)生產廠商,其次在于各廣告審批管理部門,最后才是某些名人道德責任缺失問題。既然個別名人缺乏自我道德約束,要堵住他們那張信口開河的嘴,最簡單的辦法,就是不讓他們有這個機會。我的意思是,不妨直接禁止名人代言醫藥等涉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產品。
實際上,嚴厲管制公眾人物及利益相關者代言醫藥廣告,防止名人效應誤導公眾,是許多發達國家的做法。在英國,負責電視廣告監管的“獨立電視委員會”對醫藥廣告文字的規定有36條50多款,其中規定,廣告中不準出現社會名人對醫藥產品的褒獎,更不允許這些名人直接代言產品廣告。英國有關法律還規定,絕對不允許醫生參與廣告。可見,光靠名人的道德自律還不夠,在某些涉及公眾生命安全的領域,應當禁止名人入內(代言廣告)。
已經開始實施的藥品審查新規,對藥品廣告本身作出了具體的禁止性規定。去年下半年以來,針對名人代言虛假違法藥品廣告泛濫現象,國家有關部門也開展了重點整頓查處的專項行動。但我認為,企業找名人代言產品,很難不會利用名人效應勸誘消費者。
———與其讓公眾一再被名人忽悠,名人也屢屢身陷風波,不如制定相關法規,讓“郭德綱們”從醫藥廣告上消失。這辦法,我看行!
□魏英杰(杭州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