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騰娛樂為旗下簽約歌手張杰擅自毀約“改換門庭”,投靠天娛傳媒非常不滿,在雙方交涉不成的情況下,于近日向上海靜安法院提出起訴,要求張杰繼續履行與公司簽訂的《推廣藝人演藝代理協議書》。記者昨天獲悉,靜安法院已正式受理“張杰毀約案”。
上騰娛樂公司在起訴書中稱,公司簽訂合同后,積極為張杰安排演藝活動并出版唱片。而張杰卻私下報名參加2007“快樂男聲”活動。得知此事后,上騰娛樂公司立即以公開信的方式發函給張杰,并抄送湖南衛視“快樂男聲”節目組、天娛傳媒有限公司。
收到上騰娛樂公司信函的張杰,一方面委托北京當代律師事務所律師致函上騰娛樂要求解除代理協議。理由是“張杰參加了40余場商業演出”,而上騰娛樂公司“僅向張杰支付了幾萬元人民幣”,并“拖欠張杰第二張唱片《再愛我一回》發行至今,版稅收入已達人民幣3萬元。”另一方面繼續參加2007“快樂男聲”活動,并于2007年5月4日與天娛傳媒有限公司簽訂了演藝經紀合同。
在起訴書中,上騰娛樂的訴訟請求,僅是要求張杰繼續履行與公司簽訂的《推廣藝人演藝代理協議書》,而對賠償一事只字未提。
記者了解到,該訴訟請求也讓法官很不解,上騰公司對此的解釋是,只要法院判決張杰繼續履行合約,相信沒有一個公司會與他簽訂新的合約,除非該公司愿意為他支付高額的賠償費用。
●上騰說法
違約金不是用來為難新人
之所以只要求張杰必須繼續履行與公司的合約,而未涉及違約金,上騰娛樂總經理陳耀川表示,公司只希望維護自己的權利,證明合約的正當性,也為“講規矩”。
陳耀川將藝人和公司的關系比喻成兩個好朋友,“一方不能因為有了另外的好朋友,就對前者說,我們不做朋友了,這樣就會傷害到友情。”看似這一普通的比喻,卻恰恰道出了陳耀川的無奈。他甚至主動提及師洋的解約事件。
繼師洋后,張杰再次提出解約,很多人將責任歸咎于公司未讓師洋賠錢,解決很草率。記者昨天提出質疑,會不會是師洋的“輕易”離開成了張杰事件的禍根?對此陳耀川的態度斬釘截鐵:“如果我們要求師洋陪500萬、800萬,對方賠不出來,那就是欺詐。”陳耀川并不同意對于一個藝人來說,不賠錢走人就沒有損失。
“師洋最佳的時機已經因他錯誤的行為錯過了,而上騰也沒有得到應該得到的回報,對雙方的傷害其實已經形成了。”最后雙方和平分手,陳耀川強調,公司就是想憑誠信辦事,憑良心辦事,真的不想為難任何人。
娛樂行業,公司要想“控制”藝人,違約金被大多數人看成是制勝法寶。陳耀川對此卻有自己的解讀。他認為,違約金不是用來為難新人的,而是用來控制那些公司已花費巨額費用打造、但自己紅了就想跳槽的人。嚴格意義上來說,是用來限制下家的接手。
無獨有偶,記者采訪的其他業內人士也提出了類似的看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像天娛那樣,捧出了周筆暢等藝人,一夜成名了,她們自己也出得起違約金,接手的下家也的確愿意出。尚雯婕也是這樣的例子。而對大多數新人來說,你的違約金定得再高,對他們來說也只是一個數字而已,因為根本賠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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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雯婕做好賠800萬的準備
和張杰同為選秀冠軍的尚雯婕與天娛解約案目前已進入審理階段。尚雯婕與天娛公司的經紀合約糾紛主要圍繞兩方面進行審理,即“尚雯婕作為申請人,申請撤銷與天娛公司的經濟合約”和“天娛公司訴尚雯婕賠償違約金800萬元”。
尚雯婕的經紀人錢小姐告訴記者,尚雯婕目前已做好了充分的思想準備。“我們從內心來說當然不想賠錢,但如果仲裁委員會做出了決定,我們也準備接受。我們相信結果會是雙方都能滿意的。”
天娛公司副總王柯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目前天娛將尚雯婕解約糾紛全權委托律師處理,在仲裁委員會作出最后裁決之前,天娛不作任何答復,代理律師也不作任何答復。(記者陳軼珺 閔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