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采訪了圈內多位編劇,對于“罷工事件”,他們表示“大快人心”,同時透露國內大多數編劇同樣遭遇不公平待遇,“國內沒有編劇協會,沒有相關的法律去規范,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也很薄弱,所以拖欠、抵賴稿酬,劇本遭剽竊的事情時有發生。”
編劇酬勞占投資不到10%
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中國編劇的報酬僅占一部戲預算中的5%至10%。一般說來,北京的影視劇公司對劇本投資約占總投資的6%至8%,而上海比重更低。一般成熟編劇的費用,北京每集在2萬至4萬元間,上海每集則只有1萬至2萬元。
只有知名編劇能在稿費之外獲得播出利潤分成,如知名編劇海巖,他可以獲得總利潤的20%至30%。而許多電影編劇更是只掙名不掙錢。記者從某電影制作公司處獲悉,有一部投資千萬元的電影,編劇的酬金才幾萬元。另外,行業內潛伏著大量被稱為“槍手”的人群,他們大多是影視專業院校未畢業的學生,替一些知名編劇寫劇本。制作公司一般開出每集1000元的價碼給這些“槍手”,但作品不會署其名字。雖然這個價格對“新人”來說已經不少,但因為是“暗箱操作”,通常他們的權益更加得不到保障,稿費真正拿到手是很不容易的事。
比起大明星動輒上百萬元的片酬,編劇智力投資的回報無論如何都顯得有些微薄。而對于不成熟的劇本或不夠“腕兒”的編劇,投資方還可能隨時撤資或者丟棄劇本。
行業“霸王條款”多
某知名編劇抱怨:”編劇行業‘霸王條款’太多了。”他列舉了最常見的幾條“罪狀”,其一,編劇基本沒有發言權,任由制作方與導演擺布,劇本修改要達到投資方要求的標準為止。其二,劇目不開拍不給編劇稅后的酬金,這其實就是變著法兒拖欠稿酬,因為首先,質量的認定標準十分模糊,完全由對方說了算;其次,開拍與否無法由編劇決定。很多人拿著劇本四處找資金,拿不到錢就不給編劇稿費,甚至不經編劇同意倒賣劇本版權,把拍攝中的難度和風險轉嫁給編劇。
在投資方不能如約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多數編劇只能忍氣吞聲,而選擇沉默的原因是:編劇賣劇本靠的是圈內人緣。某編劇無奈地表示:“如果打官司,圈內的制作公司都會認為你是‘刺頭’,對你敬而遠之,這樣今后寫的劇本就將面臨沒有市場的危機。而且打官司消耗掉的時日可能會使劇本失去很多可以投拍的機會。”他透露,面對這些情況,現在很多編劇惟一的解決辦法是把定金退還給制作方換回版權,再繼續奔走尋找下一個制作方。
【名編劇的聲音】
海巖:
編劇連技術人員都不如
“不要說導演和演員,編劇現在就連一些技術人員都不如。”海巖告訴記者,這其中存在一個市場供求關系的問題,“比如我簽約時,會特別在合約中注明,我的臺詞、細節都不能修改。但是現在很多編劇如果跟人家提出這樣的要求,人家很可能就不用他了,因為現在的市場還是編劇的供應大過需求,大部分編劇還處于找活兒干的狀態,目前是一個買方市場,編劇維權所面臨的問題非常復雜。”海巖坦言,國內編劇的地位問題在短期內很難有根本性的改變。
王海鸰:
建議創建劇本資料庫!
作為圈內另一位大腕,創作了《牽手》、《中國式離婚》等劇本的王海鸰認為:“大多編劇都會面臨投資方和導演對劇本進行所謂‘二度創作’的問題,但實際上并不是所有的投資方和導演都有這個能力。可由于他們有決定生殺的大權,所以編劇只能忍氣吞聲。另外,如果劇作成功,投資方和導演會說這是他們‘二度創作’的結果,如果失敗,則一切責任都是因為‘劇本太爛’,編劇無從伸冤。”王海鸰認為應該將編劇的原創做成一個資料庫,在真正意義上實現對劇本的保護以及對編劇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