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持人來京進修,在住處煤氣中毒身亡。痛失愛女的家長將學校、房主、承租人、開發商、燃氣公司5被告訴至法院索賠78萬余元。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死時才18歲的張慧是遼寧東港電視臺實習主持人。2006年11月,根據中國傳媒大學播音主持藝術學院的《招生簡章》,她來京進修,住進了珠江綠洲小區。10天后,她被發現死在房屋里,經法醫鑒定為煤氣中毒。
昨天庭審一開始,多名被告代理人各執一詞,互相推責。
第一被告傳媒大學首先撇清責任,稱張慧在外租房是她母親覺得學校宿舍條件不好,托私人關系介紹的,與學校無關。
“張慧煤氣中毒死亡,是因為她屋內的燃氣管道脫落。”房主和承租人一致認為,這是因為房子從一開始就存在問題,是開發商安裝的熱水器產品不合格導致,責任在開發商。
第五被告燃氣公司代理人當即回應說,是燃氣“煙道”脫落而非“管道”,兩者是不同的概念。燃氣公司只負責管道,不負責煙道,“張慧身亡與燃氣公司一點關系都沒有。”
此時,坐在審判席上的人民陪審員忍不住提問說,燃氣煙道與管道有何區別,如果燃氣公司負責管道,煙道由誰負責。
燃氣公司的答復是,管道與煙道的位置和安裝都不同,煙道由哪方負責,自己不知曉。
開發商的代理人此時將責任又推給房主和承租人,他表示張慧所住的房屋是經過私自改造的,原本140平米的房子被分割為很多小間,熱水器設備也因此變動。因此,他請求法院對該房屋熱水器做質量鑒定,以證明自己并無責任。
然而,當法官詢問其他被告是否支持鑒定時,沒有人表示贊同。房主也回應說去年已將房子賣給他人,“現場證據沒有保留”。
朝陽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 (記者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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