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七日,在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的涉及藝人網上淫照案的二十四歲電腦技術員史可雋審訊進入第二天。圖為史可雋早上到達法院。 中新社發 譚達明 攝
中新網4月7日電 香港媒體即時新聞報道,轟動全球的藝人艷照案聆訊今日繼續, 一間家居用品店的女設計師蔡玉芬(Fanny)作供時指,在05年初至07年4月任職期間,被告史可雋曾到家居用品店維修計算機。 期間被告提及藝人陳冠希將計算機拿到自己任職的計算機公司維修,內里有一批藝人不雅照片。證人表示好奇后,被告就將照片給證人看,相中人有鍾欣桐、張柏芝及陳冠希等,數量逾百張。
法庭預計今日將會傳召3名證人,包括家居用品店2名職員及1名警員,審訊仍然繼續中。
涉嫌是發放艷照源頭的計算機技術員史可雋(24歲),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在06年1月至6月,3度不誠實取用計算機。控方指,史可雋替家品店維修計算機時,將涉案艷照燒錄給兩名女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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