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7日電 據上海市僑辦消息,11月24日,上海市人大僑民宗委、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僑辦、市立法研究所在上海市政府僑辦召開了《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簡稱:上海市實施辦法)修改立法課題研究成果專題匯報會暨結題會。市人大僑民宗委主任應蓓儀、市僑辦主任崔明華、以及其他有關部門領導及該課題聯合課題組成員20余人參加了會議。
今年年初,該課題組啟動對修改上海市實施辦法進行了廣泛的調研。在半年多的調研中,課題組先后召開區(縣)政府僑辦干部、部分僑界代表和委員調研、專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教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醫保局等相關政府涉僑職能部門座談會和僑資企業及僑界代表座談會等。對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進行總結和梳理,并完成了與相關省市僑益立法保護制度的比較分析和制度借鑒。
上海市實施辦法是本市保護歸僑僑眷權益的一項地方性法規,推動并促進僑務部門依法行政,是維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的法律依據。十年來,它在保護本市歸僑僑眷的合法、正當權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今后還將繼續發揮重要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于2000年10月和2004年6月,分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進行了修訂。上海市實施辦法自1999年修正至今的10年間,社情、僑情都發生了巨大變化。
一方面,僑的結構發生顯著變化,新僑人數增多并成為歸僑群體的主要組成部分。根據2004年基本僑情調查統計,在與本市居民有親屬關系的海外僑胞(包括港澳同胞)約68萬人中,70%為新華僑華人;而在上海約1.5萬歸僑中,新歸僑占80%,約1.2萬人。
另一方面,來滬創業發展的僑胞數量大幅上升,上海成為海外僑胞到中國發展的首選地。據不完全統計,2005年來上海投資創業的留學人員(其中絕大多數具有華僑華人身份)創辦企業(外資注冊)5千家,約占全國同類企業的1/3,投資總額超過近5億美元。
華僑華人在本市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自主創新能力提高、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引進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僑情的變化對僑務工作、僑務法制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新華僑華人在本市創業發展中面臨企業融資、知識產權保護、個人社會保障、子女入學就讀等問題、華僑要求參與地方選舉等的政治呼聲較高等,課題組對此進行了認真的調查研究.課題報告主題突出,內容豐富,資料詳實,為最終修訂上海市實施辦法打下很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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