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回歸路之十九:澳門首任特首是怎樣產生的?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三日電 澳門回歸路之十九:澳門首任特首是怎樣產生的? 中新社記者 盤歸 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是澳門特區的首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組建“推委會”,并由推委會選出澳門特區第一任行政長官是“新澳門”建設的重要步驟。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具體產生辦法》是根據澳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有關決定制定的。按照該辦法的規定,推委會由澳門特區籌備委員會負責籌組。一九九八年九月三日至六日,籌委會政務小組在澳門對推委會的產生辦法進行了廣泛的咨詢。在充分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籌委會于同年十一月七日第四次全體會議上,審議通過了澳門特區第一屆政府推委會的具體產生辦法。 今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十四日,是澳門特區第一屆政府推委會委員的報名時間。由澳門人自己組成推委會,推選出特區行政長官人選,這在澳門歷史上是第一次。廣大澳門居民十分珍視這個當家作主的機會,紛紛踴躍報名。推委會只有二百個名額,但有二千二百九十一人報名。四月十日,籌委會第七次全體會議以無記名投票和差額選舉的方式選舉產生了一百八十五名推委會委員,加上四名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全國人大代表當然成為推委會委員,澳門地區全國政協委員協商互選十一名推委,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二百名澳門永久性居民組成的推委會正式產生。 四月十二日到十七日,行政長官人選參選人報名。先后有九人報名參選。經籌委會主任委員會議審查,有四人不符合參選資格而未能成為行政長官人選參選人。 四月二十三日,推委會在澳門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以無記名方式選舉行政長官人選候選人。結果五人中有三人因未能獲得二十名以上推委的提名而率先出局,何厚鏵、區宗杰分別以一百二十五票和六十五票成為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候選人。投票過程貫徹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五月七到八日,推委會召開第二次全會,聽取何、區兩位候選人報告各自的治澳理念和策略。并分界別做了面對面的回答。 五月十五日,推委會在澳門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正式選舉產生澳門首任特首的人選。這是幾百年來澳門人第一次自己推舉澳門的最高行政首長。二十二個國家和地區的上百家傳媒做了現場報道。最終何厚鏵以一百六十三票的高票,當選為澳門特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 五月十六日,籌委會在珠海舉行第八次全體會議,確認了上述選舉結果,通過了“關于報請國務院任命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的報告”。二十日,國務院全體會議決定了對澳門特區首任行政長官的任命。朱(金+容)基總理簽署國務院令,任命何厚鏵為澳門特區首任行政長官,于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宣誓就職。這標志著組建澳門特區的工作進入了一個新階段。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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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日期:1999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