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時代的科學制,是步入仕途的階梯,其考試、閱卷非常嚴格。舉人經過會試,再進行殿試,殿試后由閱卷大臣(俗稱“讀卷官”)開始閱卷。
閱卷在殿試后翌日進行。這一天,監試大臣和閱卷官齊聚在文華殿。閱卷官位前是一條長案,收管官把卷箱取來開封,將試卷先取出一捆打開,按照閱卷官的官職,依次一卷一卷地分送到他們面前。分完后再取來一捆,直到分完為止。每個閱卷官分多少,視考生多少而定。
每個閱卷官收完卷子后,即開始閱卷。看完一份,便在卷子上寫下自己的姓氏(不寫名),同時寫上優、劣符號。待把自己分到的卷子看完,再閱評他看過的卷子。這樣,輪流傳看,每個閱卷官都能看到每個考生卷子,均寫出優劣評語。這種閱卷法,舊時叫“轉桌”。
評定卷子的優劣,用一定符號標示,而不用文字。“殿試”規定,標示符號分為五等:“圈”、“尖”、“點”、“直”、“叉”,即畫“〇”、“△”、“、”“│”、“Х”五個符號。眾閱卷官在評閱同一份卷子時,有不同的評價,這是正常的,但這種差別不能太大,即只有上等與中等、中等與下等的差異。如果發現同一個卷子評價懸殊過大,就得另派大臣查看試卷,以防“各存成見,有上下其手之弊”(《欽定大清會典》),查明后要受處分。由于有了這種制約,在同一卷子上,如第一閱卷官畫的是“〇”,以后再閱的決不能用“、”(可以用“△”);如第一個用的是“│”,以后的不能用“△”,即年謂“圈不見點,尖不見直”,閱卷官們怕受到處分。
八個閱卷官“轉桌”畢,最后總核,由首席閱卷官專司其事,其他閱卷官可參加意見。但是,名列一、二甲的卷子必須是八個“圈”。如卷子中有圈有尖有點的,即是三甲;有“直”的就排在三甲之后了。閱卷時間,規定在兩天之內必須閱完。評定檢核完畢,將前十名進呈皇帝欽定名次,前三名為一甲,后七名為二甲。皇帝評定發下后,再把其余的卷子依照名次列出,交由填榜官正式寫榜。
榜用黃紙裱成里、面兩層,稱為“金榜”,有“大金榜”、“小金榜”各一份。由中書四人寫“大金榜”,四人寫“小金榜”。寫好后,“小金榜”由奏事處呈進宮中保存,“大金榜”由內閣大學士捧到乾清門,加蓋“皇帝之寶”,待到宣讀典禮時,宣讀公布。宣讀后用紅線張掛在太和門,懸掛三日,照例交與內閣。
(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