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收入增長都停止了,從年初開始就一直在減薪。”浙江省電力公司的一名中層干部說。“我們從這個月開始減薪了,算下來大概減了10%。”天津電力系統職工李宏博說,他剛轉正一個月,原來的獎金每月有1700元左右,但這個月減了500元。“我們降了28.5%,再降,估計以后要出去做兼職了!”江蘇省某電力系統一位姓洪的工作人員稱,他做了詳細統計和對比,認為減薪對像他們這種基層人員影響最大。“我們的工資本來就是中等,難道一定要減成低收入群體才算符合社會公平?”廣東省電力系統職工王先生說。種種跡象表明,電力行業減薪已在全國多個省市開始實施。(見7月31日《中國青年報》)
筆者以為,電力行業員工收入比社會平均水平略高并不足以作為減薪的理由。有關部門應該在降薪時拿出科學的依據來,比如電力行業的合理人工成本是多少?員工工資在行業成本中所占比重是多少?即便是減薪,減到什么程度才算合理?我想,如果沒有這些足夠科學的依據,電力行業減薪最后的結果只能是仇視高薪、同拿低薪,而不是合理分配。
社會是由不同行業、群體組成的,在收入分配上也理應求同存異。一些行業拿高薪是一種必然和客觀存在。但是,在此之前的2005年,審計署的審計便已給電力行業貼上了“系統工資增長過快,沒有統一的分配制度”的標簽,讓電力行業給人留下了“收入高且分配混亂”的印象。
其實在我看來,“收入增長過快”并不等于不合理,問題在于我們是否從中找出了它增長過快的不合理之處,并且,分配混亂還不止于電力行業,反觀其它行業亦是如此。社會分配如果沒有一個橫向的科學系數比較,我們就難以確定電力行業是否應該減薪。正如一位電力系統職工王先生所言:“我們的工資本來就是中等,難道一定要減成低收入群體才算符合社會公平嗎?”
進一步問,電力行業因何而減薪?僅僅是壟斷嗎?我想不是的,這里面主要是電力漲價影響了大眾心態。近年來,煤價接連上漲、運費提高、廠網分開等一系列的原因,使原本就利潤不高的電廠(以前靠電網補貼)難以消化增支因素,而電價稍有提高,居民就會不滿。再加上媒體見樹不見林的新聞報道,使得公眾對電力行業員工收入產生了異議甚至仇視心態。
幾位電力行業員工對減薪的看法和認識無疑就說明這一點,迫于輿論的壓力實施減薪,顯然不是一種理性的表現。在現今社會,我們應當尊重輿論,但我們不應向輿論獻媚。因而,只有正確審視電力行業(當然也包括其它行業)員工收入的高與低,才能決定是否應該減薪以及它的對與錯。
在電力行業減薪的問題上,電力行業內部一片質疑,其中有不少都是對媒體報道的反駁,其中還有一部分電力系統的員工將自己的工資收入明細發到論壇上,質問:“這樣的工資水平算高嗎?”每個行業和群體的收入分配平等地停留在低水平,即使符合社會公平和公正以及大眾認可,也未必符合社會發展的文明與和諧。
從始至終,我們都沒有看到對電力行業減薪的科學依據。而在西方市場經濟國家有一個通行的復合財務系數計算方法,即采用人工成本系數作為不同企業、行業和地區的社會人工成本比較的參考標準。在同一地區或行業內,如果某一個企業的人工成本系數排位發生較大的變動,則說明該企業的整個經營管量狀況一定發生了大變化;如果有較大幅度的增長或居高不下,則說明該企業經營狀況一定出現了不可逆轉的惡化。因此,我最后要問:我們有人工成本系數嗎?我們對電力行業減薪的科學依據是什么?如此盲目地對電力行業減薪,最后的結果會不會是仇視高薪、同拿低薪?
(稿件來源:新華網,作者:邵敬宇 電力行業從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