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8日電 據《江南時報》報道,從“國八條”到“國六條”,從八部委意見到九部委細則,房地產宏觀調控的“熱火”再次點燃。但業內人士分析,控制土地供應總量,調整土地供應結構的老思路,并不能解決土地供應中地方政府以地生財的“癥結”。
緊縮土地政策反而逼升房價
土地政策和信貸政策是房地產調控的兩大利器。控制土地供應總量,調整土地供應結構是近幾年調控的一貫思路。“國六條”細則中提到,要“優先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繼續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供應,嚴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應”。
更重要的是,細則還量化了地方政府的責任,即“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應,其年度供應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國土資源部隨即發出了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方的土地利用不得突破年度計劃批準用地,嚴把土地閘門。這些內容在近幾年的房地產調控中已是老生常談了,但在實踐中并不盡如人意。
業內專家認為,通過優化土地供應結構來改變未來房地產供給結構,無疑有利于穩定房價,但執行不力使得“政策折扣”現象很嚴重。另一方面,偏緊的土地政策提升了土地成本,并將最終體現在未來的房價上。這些都對目前房地產宏觀調控造成了負面影響,而癥結恰恰在于地方政府“以地生財”的觀念。
有的地方財政已成“土地財政”
包括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的土地收入已經成為地方政府的主要經濟來源。在東部沿海發達地區,有的縣市土地出讓金收入占到了其地方財政收入的一半以上;有的地方財政成為事實上的“土地財政”。而在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方面,據國研中心課題組調查,地方政府拿走了土地增值的20%到30%。
有專家認為,如果地方政府以經營者自居,試圖“以地生財”,就必然利用自己對土地資源的壟斷性優勢,從農民那里低價征地,然后高價轉讓給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投資者,地價的上升必然分攤到未來的房價上。此外,地方政府為了自身利益很可能或明或暗地支持房價上漲。
建議地方政府不再介入土地買賣
因此專家認為,必須改革現行的土地征用制度,從而杜絕地方政府利用對土地的壟斷性經營權以地生財。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李軍杰研究員建議,地方政府不再直接介入土地買賣,而是作為第三者負責制定和維持土地交易規則,由被征地農民代表和開發商直接談判和交易,地方政府依法課稅。他還建議,創立土地財產稅,讓地方政府真正從土地的交易和級差收益的上漲中獲得長期收入;并把當前諸多的土地稅費合并為土地占用稅、土地保有稅和土地交易稅。
在目前如火如荼的宏觀調控中,如何使地方政府保障土地的真實供應,防止土地“以地生財”的“堅冰”凍滅調控之火,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