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27日消息:有“地下縣長”之稱的蔣義明犯罪團伙案日前在江西省波陽公審。
據中廣網報道,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5項罪名,判處蔣義明有期徒刑20年,其他11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12年不等。
據介紹,多年來蔣義明犯罪團伙在江西弋陽縣各地大肆聚眾斗毆、敲詐勒索等,犯下累累罪行。為了維系這個黑惡組織,蔣義明犯罪團伙還拉攏腐蝕了當地一批黨政干部,蔣義明因此有“地下縣長“之稱,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到2001年6月,這個黑社會組織成員已發展到三十余人,嚴重危害當地社會政治穩定。2001年年底以來在全省聲勢浩大的嚴打斗爭,這一犯罪團伙的主要成員相繼落入法網。(蔡福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