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28日消息:建設部等六部委今天聯合發文,要求各地加強對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管理,嚴格限制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對象,確保經濟適用住房由中低收入家庭購買,并控制建設標準。
六部委要求,各地要確定與當地經濟發展、市場需求相適應的房地產開發規模和各類商品房的供應比例。對商品房空置量較大、空置比例過高、增長過快的城市,要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要進一步完善市場信息披露制度,盡快建立全國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體系,防止出現新的房地產“過熱”現象。各地市人民政府要堅持對土地的集中統一供應和管理,防止出現多頭無序供地現象,對越權批地、利用集體土地變相搞房地產開發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要全面清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和消費環節的各種不合理收費,對于國家已明令禁止的收費項目,仍在繼續征收或變相征收的,各地主管部門要依法嚴厲查處。
據央視新聞30分報道,建設部等六部委強調,各地要盡快明確并公布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對象的收入標準和其他條件,以及購房面積標準和超面積的處理辦法。有關部門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對象要嚴格審核,對銷售價格要嚴格審批并加強監督,對違規銷售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企業要嚴肅查處,確保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切實落實到適合條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凡未制訂相應監督管理辦法或未按規定進行審核的城市,不得以行政劃撥方式提供建設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