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四川網9月13日消息:四川省迄今破獲的最大一宗制販冰毒案,經過資陽中院3次開庭審理后,于昨日下午一審公開宣判。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2000年初,被告人馬登文在廈門認識了制毒人員李佳霖(已判,化名李洪文),李委托馬為其加工甲苯丙胺(俗稱“冰毒”)半成品,并共謀由馬登文物色生產場地、人員和原材料麻黃素的購買,將原料加工成冰毒倒賣牟利,李佳霖付給馬登文100公斤麻黃素的購價、場地費、加工費、設備購置費等共35萬元。
2000年4月至6月間,馬登文糾集多人,以資陽市雁江區中和鎮任代洪家屋頂作為生產場地,分4批生產制作冰毒半成品500多公斤,由馬登華托運到廣州交給李佳霖,李便將冰毒半成品運往廣東省番禹區大石鎮、深圳市松崗鎮等地伙同馬登明、馬榮泰、胡國紅等人加工制成冰毒成品進行銷售。
2000年7月27日,廣東省番禹區警方在掃毒行動中破獲了以李佳霖為首的制造冰毒的案件,抓獲李佳霖等人。馬榮泰、馬登文、馬登明聞訊逃跑。
同年8月,被告人馬登文等人共謀進一步生產冰毒的事宜。馬登文隨后去上海找到某省駐上海辦事處的徐曉林聯系購買麻黃素的問題。馬登明返回四川省租下地處偏僻的雁江區豐裕鎮民合蠶繭站的空置廠房,又在成都化工市場購置了部分輔助材料和添制了生產冰毒必備的攪拌機、氫氣瓶、液化氣罐、灶具等設備。
2000年10月至12月間,馬登文、馬登明先后糾集陳華中、馬登華、馬登榮、王成修、李楊勇、任代洪、蔣明輝等人,分4批量將馬登文從徐曉林處購買的麻黃素加工制成冰毒半成品,完成冰毒半成品加工的第一道工序之后,華艷、馬榮泰介紹技術人員“小幺”(另案處理)負責冰毒的生產。
至案發,上述人員共計生產冰毒成品400公斤,經偽裝成“飼料、香精、香腸、原料”由鐵路部門托運至廈門,馬榮泰等人聯系買主將成品冰毒販賣后獲取暴利。
據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馬登文、馬榮泰等2人因犯運輸、制造、販賣毒品罪等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被告人華艷、馬登明、胡國紅等3人因犯制造毒品罪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被告人馬登華、王成修、徐曉林、王華林等4人因犯制造毒品罪、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窩藏、轉移贓物罪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