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6日電:加拿大安大略省上訴法院的法官日前表示,雖然加拿大在一個世紀前向中國移民征收人頭稅是種族岐視行為,但是他們決定不予受理人頭稅爭取補償的案子。
據加通社報道,法官在裁決書中指出,人頭稅之舉,在加拿大少數族裔權利的歷史上為一“明顯污點”,但是他們仍然維持高等法院的原判不予受理。理由是:雖有歧視之嫌,但卻是當時的法律,并在法律之下執行的。
據報道,高等法院原來的裁決是不能以現代的道德觀念去評斷過去的法律,因而駁回了這一件集體訴訟案。
有資料顯示,在1885到1923年間,加拿大向大約81000名華人移民收取了2300萬加元的人頭稅(約值現今的12億加元)。1923年之后的新的法律,取消了人頭稅,但是以后的24年明令禁止華人移民加拿大。
目前大約有400名當年上繳人頭稅的受害人、以及大約4000名曾繳人頭稅者的后代,提出集體訴訟,總共向加拿大政府索取12億加元的賠償,以及正式道歉。
此訟訴案中的代表李耀(音譯)表示不會就此罷休:“不論最后結果如何,華人社區要爭取一個公道。”
李耀說,他的父母當年就是靠借錢才能繳齊人頭稅,后來用了很多年時間才將這筆債還清。他還說,許多華人移民家庭因此遭受經濟上的重擊,多年后都沒有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