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0日電 據金陵晚報報道,“十一”黃金周的旅游大潮中,在校學生情侶成了其中的生力軍?墒窃谧∷薹矫妫芏鄬W生都遇到了麻煩,南京某高校的小王詢問,男女朋友出去旅游可否同住一房呢?
南京某高校學生小顧和其女友于“十一”期間赴安徽旅游,到達目的地后在當地一家旅社投宿,開了一個雙人標準間。當晚6:30左右,幾個聯防隊員沖進房間將正在洗澡的小顧硬從衛生間里拖了出來,并稱小顧和其女友開房間屬于賣淫嫖娼行為,最后處以罰款500元了事。
記者隨即就此情況,對南京市的一些賓館和招待所進行了一番調查。在華僑路附近的幾家賓館和中山東路上一家國營招待所處,記者了解到,男女同住一個雙人標準間必須提供結婚證等有效證件,無論記者如何強調自己是學生,還是遭到拒絕。登記處的一位服務員偷偷告訴記者:“要是被查到了,我們就要被罰款,實在是沒有辦法,不然,我們也不會有錢不賺!
對此,來電咨詢的小王認為該項規定不合理,再說“十一”期間,一些熱門的旅游城市賓館早已經供不應求,能訂到一個就不錯了,兩個人開兩個標準間,從現實和經濟角度看都是難以實現的。
那么學生情侶外出時開標準間是否違法呢?三法律師事務所的華平律師認為,情侶外出同住一個標準間不在《民法》禁止條例之內,不被禁止則應該視為不違法,而且《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旅游業治安管理辦法》也沒有禁止未婚男女在賓館同住一個房間這方面的規定,與《婚姻法》也沒有沖突。(王世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