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0日電 今天下午,震驚全國的假冒“梅花K”民事賠償案一審在湖南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法院宣判,61名原告共獲判賠4415375.93萬元。其中因服用梅花K變成植物人的沈智芳獲判賠293.3萬元。
根據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法院的判決,廣西金健制藥廠暨原廣西半宙制藥集團第三制藥廠要負梅花K民事訴訟案的全部責任。廣西半宙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與第三制藥廠有商標使用等關系,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他們兩家必須承擔一共萬元的賠償。至于株洲藥業、藥材兩家公司在產品銷售時,雖沒有違規行為,但客觀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因此,在第一第二被告全部資產仍無法賠償受害者的情況下,他們兩家將負責承擔剩下的賠償。
此外,法院判決,本案的其余被告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