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2日電 據楚天金報報道:昨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原陽新縣委副書記高永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陽新縣檢察院批準逮捕。
今年7月27日,高永新駕駛車號為鄂B61257的桑塔納轎車,由大冶往陽新縣興國鎮方向行駛至106國道界浮段附近時,將馬路右邊同向行走的邱某等4人撞倒,致4人死亡,造成特大交通事故。案發后,高永新即撥打“110”報案,并于當日到陽新縣公安局投案自首。經黃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審核認定,高對此事故負全部責任。(韓君 鄧潔 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