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8日電 從明年1月1日起,在故宮、天壇、頤和園這樣著名的歷史名園擅自私搭亂建,或者破壞周邊整體景觀的行為,不僅會受到輿論的譴責,而且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據新華社報道,北京市人大17日審議通過的《北京市公園條例》,對歷史名園的保護作出了詳細規定。
《條例》規定,市園林行政管理部門應會同市規劃、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歷史名園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并報市政府批準。
歷史名園保護區應當以保護原有風貌和格局為原則。禁止建設影響原有風貌和格局的建筑物、構筑物,禁止損毀、改建、拆除原有文物建筑極其附屬物。
歷史名園周邊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筑高度、形式、體量、色彩必須與公園景觀環境相協調。
《條例》規定,對已經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名錄的歷史名園,市政府應當依照規定要求制定有效措施,嚴格保護。
對無力以人力再造和無法再生的自然景觀或者具有特殊歷史文化價值的人文景觀,禁止改變原有風貌和格局。
對歷史名園的利用必須在堅持原有風貌、風格、布局和反映歷史文化真實性原則的基礎上,按照經批準的規劃和諧進行。
《條例》指出,恢復歷史文化遺址、遺跡必須經過專家論證,并按照有關文物保護的規定進行。
據悉,擁有3000多年建城史的北京,保留了大量珍貴的歷史遺存。其中,僅被列入世界歷史文化遺產名錄的就有長城、故宮、天壇、頤和園、周口店遺址等五處文物古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