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2日電 據今日早報報道,昨天上午,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對中行溫州市分行原基建辦主任陳傳信受賄一案進行公開審理,公訴機關指控他受賄5.3萬元,法院當庭未作判決。
今年65歲的陳傳信被捕前系中行溫州市分行退休人員。1995年至1997年,他任中行溫州市分行基建辦主任。
檢察機關指控,1995年上半年,被告人利用負責籌建中銀大廈建設工程的職務便利,先后兩次收受廣東省茂名市建筑工程總公司陳錫武等人給予的人民幣3.3萬元。同年下半年,甌海越象輕質磚廠馬某為得到中銀大廈輕質磚的業務,送給陳傳信一萬元。此外,杭州某公司為能得到中銀大廈的布線工程,陳傳信予以幫助,并收受王某送的一萬元。事后,該公司攬下了中銀百萬元的布線工程。
新聞備忘:位于溫州學院路和車站大道的中銀大廈于1995年6月開工建設,施工方為廣東省茂名市建筑工程總公司。此前,中銀大廈工程由多家實力雄厚的國家一級建筑企業競投,當時茂名建筑公司尚無具備進溫競投標條件。1997年,中銀大廈在結頂時發現質量問題,2001年4月,中行溫州市分行與茂名公司中止施工合同。
該行原行長葉征因涉嫌經濟和職務犯罪已被檢察機關逮捕,時任副行長的魯榮華也因涉案中銀爛尾樓于本月9日受審。
另據悉,鹿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的“中銀串案”已陸續起訴。此前,負責溫州中行大樓招投標監理的溫州市招投標辦副主任馬一兵因受賄9.7萬元,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李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