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三日電(記者劉長忠)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今天公布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草案)》。
國家質檢總局有關人士稱,此舉旨在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以便進一步研究、修改后發布。
汽車召回制度,是政府有關部門對公共事務進行有效管理,保障公眾利益,有效地消除各類產品因系統缺陷所帶來的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維護公共安全、正常的市場環境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需要,同樣也是近年來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
國家質檢總局根據《產品質量法》和當前社會實際需要,組織國內有關專家成立課題組,首先以汽車產品為重點,借鑒國際上相對成熟的發展經驗,分析中國現實情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起草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草案)》。
據介紹,《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草案)》經過缺陷產品研究課題組近十個月的調研、起草、征求企業意見和反復修改后已接近成熟。
國家質檢總局有關人士說,鑒于汽車召回制度涉及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現將《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草案)》向社會公布,充分聽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以追求更高的立法透明度和立法質量,增強法規的可操作性。
今天公布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草案)》共八章四十七條,包括缺陷汽車產品指令召回管理程序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