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0日電 來自公安部紀委的消息說,自中共十五大以來的五年,各級公安機關反腐敗斗爭力度不斷加大,保持了健康發展的態勢,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效。
五年來,全國各級公安機關重點查處了一大批縣市公安局長以上領導干部和民警中違反政治紀律、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玩忽職守、參與走私護私、包庇放縱犯罪、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涉黑涉惡等違法違紀案件,嚴肅了紀律,懲治了腐敗,教育了民警,純潔了隊伍。
經過各級公安機關的共同努力,公安隊伍中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民警違法違紀案件呈逐年下降趨勢。據統計,2001年全國公安民警違法違紀案件比1997年度下降8.8%,今年上半年又比去年同期下降22.8%,特別是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三類案件下降的幅度更大。
五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因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而受到追究處理的領導干部有2375人,其中縣市公安局長以上領導干部685人。各級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和審計等部門在反腐敗斗爭中密切合作,各司其職,建立了領導交叉任職、聯席辦公會議等制度,初步形成了具有公安特點的內部監督體系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