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月三十一日電 (記者張莉)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今天公布,該處從二○○二年十一月一日開始,實施簡化臺灣居民申請非旅游的入境許可證申請手續。
發言人稱,根據現行安排,臺灣居民如以就業或依親居留等目的申請來港,必須通過認可的航空公司遞交申請。在簡化程序后,申請人可以選擇通過香港的保證人將入境許可證申請遞交(郵寄或親身遞交)入境事務處,而有關的申請結果將會通過香港的保證人傳達申請人。
發言人表示,新安排旨在提供多一個選擇以迎合不同申請人的需要,申請人也可選擇根據現行安排,繼續通過認可的航空公司遞交申請。
發言人強調,臺灣居民來港旅游的現行安排,即可以通過認可的航空公司或經網上快證途徑遞交申請,仍然維持不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