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日電 據新聞晨報報道,從今天起,學校的食品衛生將與校長的責任和作用掛鉤。由教育部、衛生部下發的《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將于今天起在全國各地正式施行。
《規定》首次強調了校長在學生飲食衛生問題上的責任和作用,提出學校應建立主管校長負責制和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學校衛生保健機構在學校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方面的監督指導作用。
針對集體性食物中毒發生的常見原因,《規定》對一些薄弱環節,如冷菜的制作、洗滌消毒條件,及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等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并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報告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善后處理等,作出明確規定。(陳默 王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