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黨的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
(2002年11月1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
黨的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黨的十五大要求和黨中央的部署,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認真執行黨章規定的各項任務,緊緊依靠黨的各級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加大工作力度,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持續深入開展,為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提供了有力保障。現將五年來的工作情況和對今后工作的建議,向黨的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如下,請予審查。
一、黨的十五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基本情況
黨的十五大以來的五年,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承前啟后、繼往開來的重要時期。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在曲折中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綜合國力競爭日趨激烈。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內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樣化,新事物新問題層出不窮。我們黨面對日益復雜的國內外環境,圍繞解決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這兩大歷史性課題,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全黨開展了以“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為主要內容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江澤民同志提出并深刻闡述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國深入開展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作出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黨中央的這些重大決策,對于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有力的領導下,各級黨委、政府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政齊抓共管的局面逐步形成。各級紀委在黨委領導下,職能作用進一步發揮。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不斷推進,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得到加強。反腐敗工作從側重治標轉向標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各地區各部門針對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部位和環節,積極主動地改革體制機制制度,加強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經過全黨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新的明顯成效,黨政機關和干部隊伍中腐敗現象蔓延的勢頭程度不同地得到遏制。
(一)廉潔自律工作不斷深化,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自覺性進一步增強
各級黨組織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和黨中央這幾年作出的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新規定,重點對奢侈浪費和可能影響領導干部公正、廉潔履行職務的問題進行專項治理,進一步規范了領導干部的從政行為。
全國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通過“三講”教育以及民主生活會等形式,檢查糾正了在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方面存在的問題。黨中央制定了省(部)、地(廳)級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從業的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86個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和業務特點,分別制定了司(局)級以上干部配偶、子女從業的具體規定。各地區各部門對領導干部配偶、子女違反有關規定經商辦企業及在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企業任職的問題進行了糾正。認真清理了黨政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收受現金、有價證券的問題,對違紀違法的進行了查處。縣以上黨政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對違反規定安裝和購置的通信工具進行了處理,實行通話費定額包干等制度,在規范職務消費方面進行了探索。清退了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占用、借用的小汽車,以及用公款為領導干部住宅配備的電腦;制止了一批出國(境)團組;停止購買和新建一批辦公樓。一些地區和部門還從實際出發,清理了領導干部超標準住房、違反規定購買企業內部職工股等問題。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中,重點落實有關不準個人擅自決定企業大額度資金運作、生產經營和企業改革的重大決策以及重要人事任免等規定,取得一定成效。鄉(鎮)干部的廉潔自律工作取得進展。
(二)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加大,嚴肅了黨紀國法
堅持重點查辦黨政領導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經濟管理部門和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違紀違法案件;認真查辦了金融、建筑、海關、人事、司法等領域的案件,貪污賄賂、徇私枉法、買官賣官、嚴重失職瀆職的案件,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案件。同時注意查辦基層干部中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各級紀委注意研究新形勢下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的特點和規律,不斷探索辦案的新思路,改進辦案方法,加強對查辦大案要案的組織協調,提高依紀依法查辦重大案件和復雜案件的能力;按照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的要求,加強案件檢查和審理工作,提高了辦案質量。許多地區和部門通過剖析重大案件發生的原因,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加強管理,堵塞漏洞。
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861917件,結案84276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846150人,其中開除黨籍137711人。被開除黨籍又受到刑事追究的37790人。在受處分的黨員干部中,縣(處)級干部28996人,廳(局)級干部2422人,省(部)級干部98人。特別是查處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成克杰、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沈陽市原市長慕綏新等一批腐敗分子,查辦了湛江和廈門特大走私案,產生了很大的震懾作用,維護了黨紀國法的嚴肅性,為國家挽回了大量經濟損失。
各級紀委對近幾年查結案件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認真進行了檢查,處分決定不落實的問題基本得到糾正。為一批被誣告錯告的黨員干部澄清了是非,給予了保護。
(三)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持續發展,一些部門和行業的風氣繼續好轉
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認真進行糾正,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全國取消公路、水路收費站點4500多個,治理國道、省道“三亂”工作的成果得到鞏固,一些省(區、市)實現了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的目標。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取得成效。在農村取消了一批不合理收費項目。農村實行稅費改革試點的地區,收費項目逐步規范,農民負擔有所減輕。清理出各種代幣購物券(卡)180多億元。全國絕大多數縣級以上城市在公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中逐步推行了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近兩年采購藥品金額達335億元,中標藥品的零售價格有所下降。全國取締了一批非法藥品集貿市場和無證照藥品生產經營戶。民主評議行風工作普遍推行,創建文明行業活動深入開展,促進了部門和行業風氣的好轉。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央關于合署辦公體制下要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兩項職能的要求,積極開展執法監察,重點圍繞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以及國債資金、社會保障資金、重點工程建設專項資金、扶貧資金和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等項目,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參加了2300多起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在執法監察過程中,堅持以廉政監察為重點,同時加強效能監察,促進了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廉政勤政、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