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2日電 2003屆大學畢業生最近進入求職高峰期,根據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兩個月前聯合下發的一份通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將更加寬松,束縛畢業生就業的進人指標、戶口指標限制等將被進一步打破。
中國青年報說,這份名為《關于切實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是對今年3月份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這四個部門一份文件內容的再重申。
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并嚴格執行就業準入制度,對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的職業,從業者和初次就業者必須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對新增加的就業崗位,要優先錄用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國家政策規定范圍內,切實落實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要取消進人指標、戶口指標等限制,以利于畢業生就業;取消限制高校畢業生包括?(高職)畢業生合理流動的政策規定,允許高校畢業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跨地(市)就業。
通知指出,對社會需求不大、畢業生就業率過低的地方、高校、專業,要根據情況減少招生數量,相應減少教育經費投入,甚至停止招生;高校要主動開展就業市場需求分析和畢業生跟蹤調查,根據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就業市場的變化,及時調整專業,改革教材、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拓寬專業適應性,努力辦出特色;要將畢業生就業率作為高校評估的一項重要指標。國務院有關部門將定期公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畢業生的就業率和就業情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定期公布本地區范圍內高校畢業生的就業率和就業情況。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各高校要盡快建立并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在場地、經費、人員等方面給予充分保證。要充分發揮現有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的作用,逐步建立并完善高校畢業生社會服務體系。凡就業確有困難、需要幫助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應到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所屬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人才交流機構或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登記。對已進行登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有關機構要提供免費就業指導和就業信息服務。對其中的黨、團員,要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活動。(劉萬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