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日電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醞釀數年之久的中國事業單位改革悄然啟動。
中國的事業單位約有2800萬職工,包括教育、科研、醫療衛生、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公營機構,是各類人才的薈萃之地。
人事部官員指出,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將使事業單位職工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事業單位與職工通過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建立在什么崗位從事什么工作就享受什么待遇的用人機制。
據報道,聘用制度包括公開招聘、簽訂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辭聘、親屬回避及人事爭議仲裁等制度。除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轉制為企業的事業單位以外,都將逐步試行人員聘用制度。
據悉,聘用合同分為短期、中長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流動性強、技術含量低的崗位一般簽訂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在本單位工作已滿25年,或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已滿10年且距退休已不足10年的職工,可簽訂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人事部要求,按照統一部署、穩步推進的原則,用2到3年的時間,在事業單位全面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爭取用5年左右時間建立起正常化、規范化的聘用制度。(葉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