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日電(魏希)中國證監會網站最新公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托管人申請表》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申請表》,合格的機構投資者即日起可正式向證監會提出申請。
根據中國證監會、人民銀行最近頒布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中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在申請合格投資者資格和投資額度時,應當通過托管人分別向中國證監會和國家外匯局報送申請書等申請文件。中國證監會自收到完整的申請文件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托管人申請表》要求申請人首先發表聲明,保證申請人董事會及其董事保證本申請所載材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個別及連帶責任。
據悉,《托管人申請表》內容包括:托管人名稱、在境內持續經營時間(外資銀行)、上一會計年度實收資本、境內注冊地址、境內金融業務許可證號、境內經核準的業務范圍、是否有足夠的熟悉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最近三年內有無重大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的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