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8日電 隨著法官的一聲槌響,轟動全國的吉林省通化市“串子案件”一審開庭審理結束。法院對兩個“家庭”共6名原告以侵權為案由起訴通化市人民醫院的案件,分四次分案開庭審理。據天津今晚報刊載的新華社消息稱,目前,庭審階段告一段落,四次共計360多萬元的巨額訴訟請求成為庭內外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原告索賠數額巨大
7日下午,孫華東受孫超委托代理,就孫超出生后在醫院被抱錯一事,狀告通化市人民醫院。在訴訟請求中,孫超除要求醫院向自己賠禮道歉外,還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精神損害撫慰金30萬元,賠償自己贍養費20萬元。22歲的孫超是江南大學大三學生,因學校較遠,無法參加開庭。
昨天專程從長春趕回通化的吉林大學計算機系學生趙達今天上午出庭,他在庭審過程中向通化市人民醫院提出100萬元的賠償要求。在此之前,趙達的養父母趙盛強夫婦、孫超的養父母孫華東夫婦分別于12月5日和6日,就兩家孩子被抱錯一事與通化市人民醫院對簿公堂。其中趙盛強夫婦要求醫院承擔趙達撫養費18.5萬元,并支付精神撫慰金50萬元,以及在尋子和趙達尋親過程中的各種花銷費用4.5萬元;孫華東夫婦要求醫院承擔22年撫養醫院交給自己的非親生子孫超的撫育費18.5萬元,賠償夫妻倆精神損失費120萬元。庭審查明事實
法庭在審理中查明,1981年10月29日,趙盛強妻子宮克在通化市人民醫院產下一男嬰,按院方規定,男嬰放在嬰兒室看護,三天后再將嬰兒抱回,趙盛強夫婦給抱回的男嬰起名趙達。2001年3月,由于一次偶然事件,趙盛強夫婦發現趙達并非親生兒子,隨后對親子進行尋找。今年1月底,經過遼寧省公安廳做DNA親子鑒定,趙達與趙盛強夫婦沒有血緣關系,而當年與宮克在同一個產房的李愛野的“兒子”孫超卻是趙氏夫婦的親生兒子,而趙達與孫超養父母孫華東、李愛野卻沒有血緣關系,從而引發“串子”事件。盡管經過多方尋找,趙達的親生父母及孫華東夫婦的親生兒子至今沒有下落。6原告一致認為,今天出現的情況都是由于通化市人民醫院有關人員不負責任而造成的。今年夏天,“兩家”6口人以侵權為案由起訴通化市人民醫院,通化市東昌區法院受理了案件。巨額索賠成爭議焦點
四次庭審過程中,被告法定代表人通化市人民醫院院長侯曉峰沒有出庭,代之以院黨委副書記郭瑞霞,修正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洪利代理此案。譚洪利答辯認為:一、法院在未查明是非責任前,對6名原告的精神賠償費暫不予以賠償;二、《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趙盛強夫婦和孫華東夫婦要求的37萬元的賠償撫養費于法無據;三、《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目前孫超又沒有同養父母解除現在關系,因此要求醫院承擔的贍養父母費用的訴訟請求不能成立。
6名原告都認為,事實后果已經造成,要求精神賠償理所應當,是否查清事件原因是醫院內部的事情。對于撫養費問題,孫華東說,收養是在自己知道孩子不是親生的情況下養大的過程,目前情形并不符合收養的概念,整個錯誤是由于醫院管理不善造成,雖然身為養父母,但撫養費用應該由院方承擔。談到贍養費賠償問題時,孫超通過委托代理人孫華東表示,每人都有一對父母,可由于醫院造成自己同時擁有兩對“父母”,贍養也是雙重的,因此多出的贍養費用應該由院方承擔。
在庭審期間,通化市人民醫院黨委副書記郭瑞霞認為,300多萬元的訴訟標的額應該考慮到通化市實際情況,她還稱,侯曉峰院長沒有出庭的原因是他正同國外談判準備貸款引進一批進口設備。長期以來,醫院高度重視此事,不但協助找到一些老醫生、老護士進行調查,而且在以后的工作中引以為戒,加強管理。雖然案件處于庭審階段,但只要法院和對方當事人有需要,醫院仍會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通化市東昌區法院有關領導表示,這起案件案情前所未有,索要的賠償金額也十分巨大,法院高度重視,選派4位精干的主審法官分別審理。如到二審原告索賠額可能翻倍
庭審結束后,孫華東說,自今年6月份立案以來,案件終于開庭了,自己還是挺欣慰的,但是對于醫院方面的態度并不滿意,如果一審結果不能說服自己,他會繼續上訴。趙盛強則表示已同孫華東達成共識,如果案件到了二審,他們可能把所有賠償費用提高一倍。
遠在江蘇省無錫市江南大學的孫超今天同養父孫華東通了電話,并得知了今天的庭審情況。對于賠償金問題,孫超說6個人的賠償金加起來360萬元,這在當前社會情況下不算多,這件事情足以影響一個人的一生,是多少錢也換不來的。此外,自己已經是一個獨立的成年人,未來自己的事情自己會解決。他同時也希望國家健全相關法規,從而在以后再遇到此類案件時能夠有法可依。
由于雙方在焦點問題上各執己見,很難達成一致,四次庭審暫時休庭,有關爭議待合議庭合議后再行宣判。在四次庭審期間,都有近百位群眾旁聽了庭審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