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9日電 證券公司人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透露,自11月底起,《證券法(修改稿)》的第二稿即開始在業內部分機構中征求意見,有關部門12月初牽頭在深圳召開了《證券法》修改專題研討會。
據了解,此次征求意見的《證券法(修改稿)》在多處作了重大修改。此次修改稿的修改條款涉及較廣,包括證券監管、發行、證券公司分類經營、證券交易等方面的條款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
部分券商告訴記者,現《證券法》中限制“銀行資金入市”、“股票質押貸款”、“國有企業炒作股票”的有關條款皆在擬定刪除之列。有關客戶融資、質押貸款的多條限制條款受到原則性修改。例如,禁止證券公司向客戶融資、融券的《證券法》第三十五條擬定修改為:“證券經營機構可以為客戶提供融資融券服務,具體方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制定。”另外,限制股指期貨推出的《證券法》第三十五條被刪除。
限制“T+0”回轉交易的第一百零六條可能被刪除。此前為抑制投機,深滬證券市場自1995年1月起一直實施“T+1”的交收制度。但業內要求恢復“T+0”的呼聲一直很高,今年8月,海通證券研究所推出的研究報告就認為,恢復“T+0”回轉交易制度有利于進一步活躍市場、保持市場的平穩運行。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也認為,實行“T+0”回轉交易將改變目前股市成交量低迷的現狀,改善市場的流動性。此次《證券法》修改稿一旦通過,將為“T+0”實施掃除法律障礙。
但并不是所有政策的推出都必須等待《證券法》的修改。一位曾經參加過“股票融資政策”研究的人士告訴記者,市場一直期待的“股票質押貸款”的放開,在現行法律框架內就有“變通”實施的可能。而據其了解,即使未得到政策允許,很多證券公司也在通過“三方”或“多方”協議變相向客戶提供融資。而對于諸如股指期貨之類的條款,業內人士相信即使獲得通過,也不會很快落實為具體的政策。
對于《證券法》修改涉及的諸項利好,市場人士的看法大都顯得比較謹慎,更多的人士認為在證券市場的一些根本問題解決之前,此類利好政策將很難改變市場的現有運行態勢。而部分人士更對有關部門征求意見的程序提出質疑,作為證券市場的根本大法???《證券法》的重大修改在征求意見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市場參與主體之間明顯的“信息不對稱”,有違市場的“三公”原則。
業內人士預期,該項修改稿最早也須在明年3月的人大會議上審議,具體實施則應當在明年秋季以后。而對該份修改稿能否最終由人大通過并在明年順利實施,仍有人士持懷疑態度。(周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