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十二月十一日電(記者劉長忠)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衛生部今天聯合發布公告,對《重慶晚報》等媒體違法食品的廣告予以曝光。
公告稱,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衛生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建立違食品廣告聯合公告制度的通知》的規定,兩個部門今年八、九月份全國部分地方報紙食品廣告宣傳中的違法廣告表現及涉嫌違法廣告進行了抽查。
本次抽查了全國二十六家地方報紙,共查出涉嫌違法食品廣告七條涉及七個產品。主要違法表現有:一、保健食品超出衛生部所批準的功能范圍夸大宣傳保健功能;二、保健食品直接宣傳或暗示具有治療效果;三、保健食品宣傳具有增強和改善性功能作用;四、非保健食品宣傳具有保健功能。
被曝光的媒體有:《福州晚報》發布的“血脂通口服液”廣告;《西寧晚報》發布的“金百合口服液”廣告;《重慶晚》發布的“歸源功能液”廣告;《北京廣播電視報》、《今晚報》發布的“歧美牌潤通養顏膠囊”廣告;《北京廣播電視報》發布的“北化牌青春態豆異黃酮營養片”廣告;《家報》刊登的“公牛旺膠囊”產品廣告;《齊魯晚報》發布的“康麗素牌大豆異黃酮營養膠囊”產品廣告。
公告要求對涉嫌違法廣告的廣告主、廣告經營單位,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衛生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予以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