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1日電 國家民航總局向各個航空公司下發了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從12月10日起(以航班執行日期為準),統一將國內公布經濟艙票價的上浮幅度由14%調整為11%(個別航線除外),原按14%幅度上浮票價的規定同日廢止。頭等、公務艙票價以調整后的經濟艙票價(YB)的150%和130%制定。兒童、嬰兒票分別按新票價的50%和10%計算。
北京娛樂信報報道說,新票價自12月10日起執行,此前出票不再補退或補收票價差額。這是國家民航總局第4次調整機票燃油加價。
記者昨天從北京西單民航大廈了解到,除國航售票窗口的值班經理告訴記者他們尚未接到任何有關機票價格下降的消息外,其他各大航空公司都表示,已經獲悉民航總局有關下調機票價格的新規定。
東方航空公司的售票小姐告訴記者:“我們已經按照新規定售票了,北京飛上海的機票,原價為1030元,調整后為1000元,降低30元!
海航售票窗口的服務人員也表示,已經按照新規定進行售票,北京飛廣州的票價也降低了30元。
南方航空公司的有關負責人表示,該公司電腦售票系統上已經發布了國內航線票價下調的消息,但正式的書面通知還沒有傳達下來,估計不日就可收到。(張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