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1日電 日前因為新瑞都案而被約談的“中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長”劉泰英,雖然最后無條件被放回,但檢方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而“高院”在剛剛裁定抗告獲準,決定將本案發回“地方法院”重新裁定。也就是說,“地院”將在近日內約談劉泰英,并且再次考量是要將劉泰英羈押、交保,還是又予以放回。
“高院”方面今日下午表示,日前因為新瑞都案而被約談的劉泰英,雖然臺北“地院”于11月28日裁定駁回檢方的羈押聲請,無條件放回,臺北“地檢署”檢方向“高院”提出抗告,而“高院”在剛剛裁定抗告獲準,決定將本案發回重新裁定。
據悉,“高院”此舉也意味著本案將會被移回臺北“地院”,重新召開審理,并在近日內再次約談劉泰英,重新考慮檢方的聲押理由,以決定是要將劉泰英羈押、交保,還是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