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2日電 國家經貿委外經司副司長徐鳴日前表示,今后中國既要進一步擴大利用外資規模,但也要盡快出臺新的外資商業企業管理規定。
據經濟日報報道,內地商業領域1992年起對外開放,但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試點外商投資企業僅幾十家,另外有幾百家外資商業企業屬于地方越權審批,在一些地方造成過度競爭。因此,1998年國務院辦公廳即發文要求清理整頓非試點外商投資商業企業,2000年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國家工商總局也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停止越權審批和變相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
徐鳴說,目前清理整頓工作基本結束,今后將盡快結束試點,轉入正常開放,在外資商業企業的數量、布局上進一步放開限制。
徐鳴列舉了商業對外開放中出現的三大問題:一是業態結構不合理,大型綜合超市比重過大;二是區域布局不合理,近80%的外資商業企業集中在東部地區,在一些城市造成過度競爭;三是少數外資商業企業違規占用供應商資金,違規收費,侵犯供應商利益。
他說,目前引進的業態主要是倉儲超市、大型綜合超市,要鼓勵這些業態向西部地區發展,在東部地區發展便利店、折扣店、專業店等新型業態,避免過度競爭。此外,外資商業企業在設立之時,一定要符合城市發展規劃,對于越權審批的外資商業企業,一定要追究責任、堅決糾正。(黃曉芳)